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龚明波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环党发〔2024〕12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龚明波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