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80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3〕84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807号提案的复函

山卓、邱美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实施防治大气污染政策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您提案的内容,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安排专人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您在建议中指出了西安市建筑领域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对企业的影响,同时提出了五个方面建议,针对性、操作性较强,对我市建筑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基础研究,摸清底数”的建议

摸清污染源底数加强针对性管控,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措施,也是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坚持的主攻方向。近些年,我市围绕“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6个方面,陆续开展了燃煤锅炉淘汰、燃气锅炉改造、散煤治理、扬尘整治、老旧车辆淘汰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市大气专项办牵头,按照“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餐饮源”分类全面摸排,逐年制定污染源减排清单并动态更新,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清单数量、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为制定行业管控政策提供有力支撑。市住建局联合市城管局定期印发《西安市重点扬尘源名录》,建立健全清单台账统一治理标准强化行业监管。秋冬季,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会商研判,适时启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污染源单位对应执行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其中施工工地Ⅲ级应急响应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土石方等涉气作业,抢修抢险和保障类工程除外;Ⅱ级应急响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2021年起,我市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的申报工作,汇总中省重点项目和医院、学校、地铁等民生项目纳入保障类项目清单,今年又汇总了全市要求于2024年底前完成回迁安置的“保交楼”项目纳入申报清单,协调省级部门力争纳入保障类项目推动“保交楼”项目建设进度。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努力加快完善大气环境大数据平台,优化整合能源(电力)、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资源,科学制定治理和管控政策,全面提升精准溯源和靶向治理能力,加大对排放大户以及环保措施不到位企业的执法监管。

二、关于“开展联合执法,减少多头检查频次”的建议

日常检查发现,各项目总包单位管理层较为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也会相应安排措施费,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督导落实,但具体到工人的落实层面,仍普遍存在现场粗放管理、赶工期忽视扬尘防治的问题,尤其是土方内倒、夜间清运、路面破碎过程不湿法作业,露天拌灰、露天焊接不使用烟气回收设施等问题极易对小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直接影响。7月份省大气专项办督帮组抽查我市23 家工地,发现13家存在大气污染问题,问题占比56.2%,也反映我市工地现场管理普遍存在不实不细不到位的问题。7月28日市住建局联合市大气专项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标准化治理现场会,将建筑工地分为ABC三类,全面实施差异化管理,明确减少AB类工地的现场检查次数,避免“一刀切”式监管降低对规范工地企业的干扰。同时,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依据《重点扬尘名录》指导清单项目建设安装β射线法国标扬尘监测设备,并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对超标报警工地加强现场检查核查,减少了对措施到位、污染较轻工地的现场检查,避免全覆盖检查工作量大、发现问题不及时、频繁打扰影响工地进度的问题。各级大气专项办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检查,但据了解,除环保方面外,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工地仍有安全、防汛、创文、垃圾分类等行业检查任务需要长期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目前主要对工地的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无法参与或调整行业部门的检查工作安排。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调整优化现场检查频次,加大问题频发、措施落实不实工地项目的督导检查,减少规范作业、扬尘污染治理到位工地的现场检查,为守法守规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关于“强化科技支撑,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治气氛围”的建议

近些年,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提升科技监管手段,在原有国省控站点和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平台基础上,新建街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含平台)、出租车道路走航监测平台、工地扬尘监测系统、渣土通道扬尘监测系统、企业用电工况系统、环保烟火系统等各类系统和平台,加强对污染源单位的在线监管。其中空气质量、工地扬尘监测、出租车道路走航等平台数据已纳入“西安环境APP”向民众公示,今年正在努力推进企业环保门禁系统和餐饮单位油烟在线监测平台,进一步提升技防能力。自2019年起,我市与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签订协议,固定专家团队对全市污染状况、成因、以及治理政策深入研究分析,参与制定我市“一市一策”相关政策。今年我市又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派员支持帮助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下一步,依据专家研究情况,我市继续增强与市气象部门的沟通,加强研判分析,合理制定相关政策和管控措施,指导全市“一微克一微克去扣、一天一天去争”,努力改善空气质量。

四、关于“加快新技术应用和推广”的建议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制定五年行动方案,坚持“先立后破”,明确加快实施燃煤电厂高背压等高效供热方式改造和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加快推动“引热入西”(北线)长距离供热项目、砖瓦窑企业关停退出、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工作;努力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计划到2027年,完成满足1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领域中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2025年全市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不低于50%,2023年底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商混车30%替代,2024年底完成80%替代,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替代。

五、关于对“夏季管控重点”的建议

夏防期期间,全市推行“75311”管控调度机制,每日开展臭氧污染管控实时调度,统筹调度各区县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加严管控措施,对高值站点进行分析,对省市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形成“监测—提醒—排查—整改”的闭环指挥调度机制。针对VOCs管控,推动全市188家使用溶剂型涂料企业、19家使用溶剂型油墨企业、22家使用溶剂型胶粘剂企业,17家使用溶剂型清洗剂企业及200家汽修企业开展源头替代工作;对涉VOCs工业企业、加油站、储油库、汽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采用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加大油品品质和含VOCs原辅材料的抽检,保证产品质量;加强面源VOCs污染排放管控,加大餐饮单位油烟管控力度。针对夜间氮氧化物管控,督导全市大型市场、物流园区、用车单位货运车辆落实停车熄火要求,进一步强化用车大户机动车尾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上半年累计检查各类机动车48780台次,超标车辆154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共检查给类工地和企业602家次,检查机械2881台次,抽测机械2881台次,发现问题机械40台次;累计检查工地和企业3847家次,检查机械18677台次,抽测7447台次,发现问题机械232台次。夜间渣土清运仅允许新能源或国六排放车辆行驶作业,进一步压低夜间渣土清运的污染排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能够持续关注我市相关工作政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同时能够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声。相信有您还有全体市民的真心关怀、参与和支持,古都西安的明天会更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