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3〕55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的复函

王冬霞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水环境质量基本情况

西安市位于渭河流域中部关中盆地,自古有“八水绕长安”之美称。全市河流绝大多数属黄河流域的渭河水系,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保护理念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全域治水、建设生态西安,通过实施碧水保卫战,从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等多个方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水质监测情况看,近年来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明显。2021年、2022年、2023年1-5月,渭河新丰桥、渭河沙王渡、灞河灞河口、灞河三郎村、黑河入渭、沣河入渭等6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考核要求,12个省考断面水质也全部达标。同比“十三五”来看,主要河流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有所提升,劣Ⅴ类水质断面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实施“动态清零”,实现长治久请,全市水环境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根据职责,我局主要负责全市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区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入河排污口管理、参与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工作职责要求,以重点河流和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目标,以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为主要抓手,统筹抓好河流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秦岭区域水环境治理巩固提升、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等工作,协调做好水环境执法、水环境监测、水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我市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一是起草制定《西安市年度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审定后下发实施,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相关指标完成时限进行明确,引导各区(县)、开发区在河湖水质管控、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以水质自动监测平台为依托,针对部分时段污染物浓度异常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排查整治,针对水质改善不明显等情况组织力量开展现场调研督办,结合现场情况分析研判,查明超标原因并督促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限期整治整改,针对长期发生水质超标问题的区县进行约谈。同时,根据水质监测情况对各区县进行考核和排名,倒逼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治水管水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国家、陕西省关于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制订出台西安市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强异常排污问题调度和巡查督办,及时掌握污水异常排放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四是推进《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修订,依法依规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日常巡查管控,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安全;五是强化企业巡查和监察执法,确保达标排放,杜绝超标排污问题发生。

三、当前制约我市水环境进一步提升改善的主要因素及下步工作计划

经大力整治,我市水环境质量虽较以往有所改善,但引发水质下降的风险仍然存在,主要是农村生活污水还未能完全收集处理,全市管网建设还不够完善,雨污管网混接问题还有存在,尤其在雨季等时段,管网雨污混流、污水厂厂前溢流问题还比较明显,对我市河流水质影响较大。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履行监管职责,针对违法排污问题加强监管并依法惩处,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水质管控,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