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66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3〕52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668号提案的复函

任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部分环境问题的建议》(第66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提案中关于我市部分环境问题的分析和对策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专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结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

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我市地下水资源价值评估、脆弱性评估、污染源荷载评估以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国考点位水质监测等工作,计划今年完成西安市地下水重点区划定和国考点位水质达标、保持或改善方案编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双源”管控,加大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了9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相关信息摸底统计。目前,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正在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逐步实现对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区和重要水源等地区的有效监管。在2020—2022年对县级及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过程中,部分水源地存在因地质原因出现锰、氟化物超标等情况,相关水厂均已安装处理设备,同时积极实行水源替代工作,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二、关于第三方参与解决工业园区污染的建议

2021年10月,西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构建西安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构建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积极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实践。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三、关于建立海绵城市的建议

2015年4月,西安市西咸新区成功获批我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因地制宜开展科研及实践,形成较为完备的海绵城市建设思路和模式,为我市乃至西北地区海绵城市长期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截至目前,新区已实施西部云谷、天福和园、康定和园等海绵型园区350万㎡、秦皇大道、开元路等海绵型道路90余公里、环形公园、白马河公园、中心绿廊等海绵型公园绿地260万平方米、渭河、沣河、新河等防洪治理及滩面修复40余公里。各汇水分区项目建设均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技术体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监测,试点区域现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87.46%,积涝点基本消除,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生态岸线、天然水域保持良好,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面源污染削减有效,现状年TSS负荷削减率达81.14%。河流水环境改善明显,渭河、沣河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水资源有效利用,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达12.64%。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新城海绵城市建设也让老百姓有了获得感。一些小区、道路、公园的海绵化改造,不仅实现 “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海绵目标,人居及出行环境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实现了“路平、水通、灯亮、景美、河清”的民生目标,让广大老百姓充分体验到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诸多好处。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组织领导,加大保障资源投入,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

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与全体市民朋友及兄弟单位齐心协力,共创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西安。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