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9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3〕49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99号提案的复函

张海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土壤微塑料污染监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试点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

2022年,我市印发了《西安市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西安市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技术方案》《关于做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方案,指导各区县开展源头管控,实施“两减四提升一巩固一行动”重点工作。在部分区县实施农膜回收利用示范、果枝废弃物资源利用示范项目,建立和提升一批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6.6%。

目前,生态环境部在全国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正在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我省正在三原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已经将农膜等农业污染源作为调查重点,计划实施溯源调查及污染评估。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安排,在我市逐步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指导试点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