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3〕36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复函

李稳委员:

您提出的第168号提案《关于制定行业地方标准 促进排污企业提标改造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您提案的内容,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安排专人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您就西安市空气质量改善提出的该建议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对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减少垃圾焚烧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2022年,我局会同市城管局,组织5名专家通过现场查看和资料调阅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污处设施能力进行了摸底,并结合国家、陕西省和我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每个焚烧厂初步形成的合理限值,提出了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指导意见,即颗粒物8mg/Nm³、二氧化硫40mg/Nm³、氮氧化物120mg/Nm³。

因西安市无权限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因此,我局已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沟通对接,提出我市管理需求,推动省上统一出台关中地区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地方标准。目前,省厅正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推动《关中地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地方标准》立项相关工作,待地标出台后,我市将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烟气提标改造,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能够持续关注我市相关工作政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同时能够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声。相信有您还有全体市民的真心关怀、参与和支持,古都西安的明天会更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