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3〕35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朱荣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绿色发展首要任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治污职责。2022年将“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纳入全市九个方面重点工作部署推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双碳行动。制定西安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印发202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展信息化存证。2022年8月,西咸新区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

二是提升能源清洁低碳水平。印发《西安市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开展2轮次落后产能摸底排查。对112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耗双控进行检查考核,对新纳入的23户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实施专项节能监察。加快推广应用地热能技术,全市地热能供热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

三是加快工业绿色发展。32家企业入选陕西省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25个、绿色设计产品4种、绿色工业园区1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家),入选数量连续六年稳居全省第一。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水及循环化改造,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功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西安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推进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申报省级支持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2个。

(二)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实施差异化管控,将4467家工业企业、3021家施工工地、470.5万辆移动源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持续开展绩效分级,完成8家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16家C级企业的现场评审工作,上报省上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6家。

二是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引导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有机废气治理,目前,我市长期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和末端燃烧法工艺的汽修企业已达101家,完成水性涂料源头替代汽修企业81家。夏防期在连续高温、少雨的不利气象条件下,我市未出现重度臭氧污染天。

三是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化运输结构调整,5家火电企业“公转铁”运输比例达到70%,同比增长6%。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车726辆。推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电动化替代,配备新能源生活垃圾收运车224台。开展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黑加油站点13处,查处流动加油车17辆,查获油品12.52吨,行政拘留7人。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雨)水管网建设,投资64.98亿元,新建污水管网331.66公里、雨水管网363.98公里。持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目前全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43座(含西咸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88.6万立方米/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95%、90.5%,均高于省考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10个污泥处置项目,处置能力达到2800吨/日以上,全市污泥处置实现日产日清。

二是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动态清零,皂河长安段九污上游1.2公里重度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入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典型案例。加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完成管道疏通4038.74公里、管道清淤8784立方米,整治雨污混接点57处。

三是持续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异常排污问题调度制度。开展涉水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抽查各类涉水排污单位3700余家。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查12万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269个。完成灞河、沣河健康评价工作。复核确定30个河湖长制市级示范镇街、18个市级示范河湖,向省河长办推荐的3个省级示范河湖均通过省级初验。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17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改厕11916座,增配村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18917个、村内收集车1331辆、街镇转运车46辆,新增移动式压缩站9座,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1.7%。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二是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印发《2022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全市水肥一体化技术累计推广面积14.3万亩,推广配方肥用量21.84万吨、有机肥用量21.64万吨。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印发《西安市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63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成投用标准型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1072个、便利型231个、自助型190个、流动型62个,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转中心(站)41个、交易市场1个,2022年全市再生资源月均回收量114.41万吨,月均回收塑料类再生资源11046吨。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

(一)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绿色发展

一是促进产业绿色升级。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目标,加快壮大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环保等产业,优化各园区产业定位,促进产业集聚和绿色发展转型,以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2025年底前实现绕城高速以内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全部搬迁或退出。

二是提升能源清洁化水平。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继续压减燃煤电厂发电用煤量,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积极构建城镇地区以热电、燃气锅炉等集中供暖为主,分散式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利用为辅,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综合采用天然气、电、新型生物质环保炉具、可再生能源等清洁取暖方式的清洁取暖格局。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0%以上。

三是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到2025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75%以上。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绿色物流配送新体系。三环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的建材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全部迁出,配套绿色物流转运中心投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渣土车、垃圾清运车实行电动化替代,加快电动车充电桩(站)配套建设。到2024年,现存非纯电动出租车(含网约车)全部淘汰或退出。

四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加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实施低碳产品惠民政策,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低碳产品,采取多样化宣传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使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到2025年,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适度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利用

一是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到202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稳步提升,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加强雨污管网管理与建设,提升污水收集效能,逐步消除雨、污合流现象。加强污泥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加快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途径。到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是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对水污染排放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持证排水”。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现有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开展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和磷化工等涉水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三是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实行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逐步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推进工业节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大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力度,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持续开展农业节水,稳步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

四是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积极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加强再生水管网建设,扩大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推广再生水在工业、生活杂用、市政、湖池生态补水等方面的使用。强化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和再生利用,鼓励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三)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快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受污染耕地土壤周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与管控,及时采取断源措施,有效防控耕地土壤污染。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鼓励增施有机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持续加强城乡接合部村庄、镇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强化农村服务业污水和垃圾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农家乐”的环境监管力度。坚持保护优先,严格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严防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从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绿色乡村建设、饮水安全保障、特色产业培育、道路畅通、新型社区建设等方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降低氮磷负荷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源污染控制。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明显提高。持续推进农业秸秆机械还田、综合利用、秋冬季禁烧并举,完善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

(四)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保责任。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二是明确市、县级财政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市、县两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推进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有序实施。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和生态环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成绩突出地区的资金支持倾斜力度。

三是健全企业责任体系。以打通企业环境数据信息为抓手,强化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环境信用评价和管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各项制度间的无缝衔接,形成企业监管制度链条。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和损害修复的主体责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是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一证式”管理。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自动在线监测体系。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衔接,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推行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优化水功能区管理,推动各要素环境功能区划落地,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强环境监管与技术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

五是健全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构建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积极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六是健全环境信用体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将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个人纳入“黑名单”,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