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2〕82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复函

经济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制造业表面处理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根据我局相关职责答复如下:

感谢贵委对我市电镀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面处理行业是制造业通用工序之一,也是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六大重点行业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我局始终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关于贵委提出的“加大企业转型升级力度”的建议。目前电镀表面处理行业污染防治工艺选取主要依据《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HJ-BAT-11),对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提出可行技术实施建议。

关于贵委提出的“创新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新、改、扩建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应遵循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等量替代”(铅、铬、镉、砷、汞)。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上任务已纳入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成为各地市必须落实的硬性考核指标。“十三五”期间,我市重金属排放量下降31.25%,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我市的重点重金属减排任务,“十四五”期间,预计省上下达我市的减排任务为3%,而我市目前减排潜力不足,因此市级层面缺少可以调剂的重金属指标。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制定重金属“等量替换”流程要求,企业有重点重金属指标需求可逐级报送至我局,经审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从全省富余指标内进行调剂。我局将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对接,结合我市航天、航空军工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争取有利于我市的重金属总量指标调剂政策。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指标“等量替换”的新建项目暂不实施总量控制,可以正常进行环评审批。

关于贵委提出的“加强培训引导,提高管理水平”的建议。结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固废法》专题培训等工作,我局按年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环境管理培训工作,确保市级、区县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业务人员以及重点行业重点产废单位环保负责人全部参加,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同时,我局不断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督导检查,不定期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控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