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0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2〕74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00号提案的复函

秦虎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工地夜晚施工噪音污染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筑施工噪声矛盾成因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全市城乡建设步伐大幅加快。随着一个个省、市级重点工程的启动和旧城区改造的进行,全市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但由于我市建筑行业起步较低、施工点位大多紧邻噪声敏感区、建筑工地低噪声车辆及施工设施未大量普及,致使噪声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您提案中所指出的建筑工地夜晚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局重点监管领域。围绕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给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二、所做工作

(一)狠抓源头管控,严格审批标准。

按照《西安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管理办法》(市环办发〔2017〕85号)规定,对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工地,按照每个工地每周审批通过夜间施工作业证明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夜间作业证明不得超过两天,累计不超过三天,且三天不得连续作业的标准审批。各生态环境分、县局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地夜间施工环保作业证明及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组织、监督和协调工作,对各生态环境分县局主管单位建筑施工环境噪声管理情况实施稽查。

(二)加大执法力度,多维度严格执法。

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着重通过以下几个抓手,从常态化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时段执法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从严管控,确保实效。

一是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按照日常工作安排,明确“巡查+投诉”的执法形式,开展日常夜间巡查的同时,对群众投诉问题重点进行查处。2021年,全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共计1107次,施工噪声处罚案件数共计63件,累计罚款金额506.44万元。

二是联合多部门共同执法。2021年6月,我局结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制定下发《西安市施工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和《西安市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联合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方案针对建筑工地、出土工地、拆迁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所有涉及施工噪声污染的建筑类型,以规范夜间施工审批、严格执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明确了在夜间施工噪声审批(备案)中各部门职责及整改牵头单位,规定了日常监管中各部门职责及相关监管要求。截至目前,各区县(开发区)均已将夜间清运和装卸建筑垃圾施工行为纳入《夜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管理。

三是紧盯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执法。针对高中考、丝博会、十四运等全市重大活动,我局定期组织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有效保障特殊时段声环境质量。组织各生态环境分(县)局(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会场、酒店、宾馆等噪声敏感点周边开展噪声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施工行为,保障夜间声环境质量

(三)加大在线监测设备普及率,提升监管质量。

据《西安市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报告》统计,截至2022年2月24日,我市规模以上在建工地共计1263个,其中安装带有噪音监测功能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共计1166个,并鼓励在建工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隔音棚等综合降噪措施。今年,我局计划进一步加大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使用率,有效提升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管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您建议的内容,努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噪声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全流程,确保执法效果。我们将强化夜间执法力量,由领导干部带队、业务骨干参加,详细制定夜查行动方案,细化夜查任务分,落实夜查任务要求工。

二是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我们将结合6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报请市政府,进一步厘清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强化相关行政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三是进一步提升在线监测设备普及率和使用率。充分利用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噪声污染。利用设备中的噪声监测模块和摄影摄像模块,对施工工地实行远程监管,夜间利用噪声监测数据和摄影摄像观察,实现执法人员不到现场便能发现违法施工工地。同时,逐步实现施工企业线上申请办理“夜间建筑施工管理证明”。

四是进一步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始终坚持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久性工作来抓。针对市民从各种渠道提出的噪声投诉,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处理,指定专人持续跟进并向市民反馈处理结果,力争让群众满意。

噪声管理好坏,充分体现了一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成效。感谢秦委员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关注与支持,我局将会严格履职尽责,并积极与其他市级部门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共同为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贡献力量。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