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2〕72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复函

胡德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西安浐灞生态区汽修企业放开业务限制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8月,市生态委立足浐灞生态区的城市功能定位,对该区汽修行业发展提出了部分限制要求,相关规定执行两年来,该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鉴于该区汽修行业历史原因和发展现状,并结合相关汽修企业诉求及您的建议,本着依法行政,支持产业发展,反对“一刀切”的原则,我办在多次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浐灞生态区汽修行业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增汽修行业

切实立足生态区的城市功能定位,在现有汽修行业数量的基础上,不得无序引入和发展汽修行业。确需引入汽修行业,要求浐灞管委会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并备案。

二、进一步提高涉气治理工艺

对现有汽修行业开展深度治理,采取最优化治理工艺升级改造,对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污染物排放实时监管可控,如果达不到治理要求,要坚决予以清退。对于新引进的汽修项目亦须达到上述要求。

三、强化汽修行业排放监管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导辖区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汽车修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再次感谢您对西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西安发展,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