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2〕70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山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泥处置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根据我局相关职责答复如下:

一、我局相关工作职责

根据新《固废法》《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涉及城镇污泥主要职责为:一是定期调度掌握城镇污泥产生、处置单位的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情况。二是对我市城镇污泥产生、处置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对污泥产生、处置等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和实施排污许可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积极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对污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问题整改。我局主要领导带队,会同市水务局先后赴第四污水处理厂、陕西穗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周至县污泥处置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了解掌握全市城镇污泥处置现状、存在问题和困难,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城镇污泥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加快污泥处置项目建设进度,尽早补齐能力短板。

(二)污泥数据调度情况。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泥数据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污泥环境管理清单,按月对全市城镇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重点数据进行调度。目前,我局共将39家污水处理厂、7家污泥处置企业纳入日常调度范围。

(三)加快污泥项目环评审批。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污泥处置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目前,全市6个污泥处置新建项目,高陵、沣西、长安、周至、蓝田、阎良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临潼项目正在组织技术评估,一旦报批我局将加快审批。

(四)制定专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我局牵头制定了《西安市2021-2022年秋冬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攻坚方案》,包含5个专项子方案。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标及污泥处置专项行动方案》着力污泥处置能力提升、堆存污泥消纳等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夯实责任,明确分工和时限,加强专项资金支持,强化督导检查,全力推进污泥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我市污泥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提请省级复核。我市污泥整改力度大、效果明显,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初步列为整改正面典型案例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

感谢山卓代表对我市污泥处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城镇污泥数据调度,强化城镇污泥环境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位严格落实《固废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不断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二是主动服务,加快全市污泥处置项目环评审批,促进全市污泥处置能力提升。

三是会同水务、公安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严厉打击非法倾倒、丢弃、填埋污泥等违法行为,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