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09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2〕64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099号建议的复函

许和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西安市生态工业及循环经济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局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您在分析我市工业园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对我们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关于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寻求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和废物产生最小化,通过企业清洁生产、企业间物质交换、能量流动、污染控制,基础设施共享等手段,建立起“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产业共生体系和高效、清洁、安全的资源利用体系,是实现开发区节能、降耗、减排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工业园区的主要发展形态和工业园区改造的方向。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对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2010年-2018年持续发力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并按照批复要求不断完善生态工业链网,探索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其后我省再未开展国家、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及省有关禁止性规定,通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规划、源头和产业布局入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开发区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规划环评审查中注重产业发展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述选址、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及环境保护方案的合理性,重点关注是否明确统一规划建设水源、气源、热源等供给,是否充分考虑中水回用等提高资源能源环境利用效率;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风险应急、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是否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从源头把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园区建设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开展“标准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探索工作,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以严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为目标推进“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深度融合,推动构建以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物循环利用、污染物减量排放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共生体系,以较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推进我市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关于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责任

《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我局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自律意识、增强守法自觉性,推动落实排污者责任有关制度。

下一步,在宣传培训工作中增加对工业园区的培训,提高园区管理者生态工业及循环经济理念,为我市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打牢思想基础。

三是关于加强环境监管,促进节能减排

一方面,近年来按照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的安排部署,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监管,采取非现场、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开展执法工作。通过严格执法引导企业落实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制度,切实提升企业按证排污的意识和能力。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及失信联合惩戒,常态化上传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供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另一方面抽查规划环评落实情况,重点核查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避让敏感目标、产业发展调整、布局结构调整等优化调整建议和相应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下一步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结合放管服、营商环境改革要求,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扎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四是关于梳理现行环境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引导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梳理各级施行的环境经济政策,将适合我市的生态环境领域惠企政策上线到“西安政策通”平台,充分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节能减排、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