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6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1〕58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362号提案的复函

袁林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新理念,做大西安绿色GDP,做强生态西安的建议》(第3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求,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现改善向好的态势。特别是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作为我市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常抓常议。

一、2020年生态西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20年1月2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任务跨度为2020年—2021年。《方案》分7个板块,共115项工作任务。

7个板块包括:①“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板块从加快优化能源结构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大气污染;②“加快水环境治理,打赢碧水保卫战” 板块按照“治、用、保、引、管”的思路,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打赢净土保卫战” 板块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④“加快秦岭生态修复和保护,打赢青山保卫战”板块以中、省、市各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为突破口,扎实推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⑤“完善城市功能,倡导绿色生活” 板块以“三河一山”城市绿色廊道建设和城市垃圾处理为主,大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⑥“加强环境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板块通过完善监测体系、强化科技投入、推进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⑦“聚力打造生态样板县,助推生态西安建设” 板块在周至县、蓝田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努力打造全国生态样板县,助推生态西安建设步伐。

115项任务分别是:蓝天保卫战54项任务、碧水保卫战29项任务、净土保卫战2项任务、青山保卫战15项任务、完善城市绿色生活功能9项任务、环境能力建设4项任务、生态样板县建设2项任务。共涉及19个部门、13个区县和7个开发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生态西安建设”牵头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快速细化分解任务,在“十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中,率先建立工作调度平台,提升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按照市委要求,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完善,制定了《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生态西安建设工作力量,强化督导、调度、考核,不断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印发了《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推进“五项机制”》和《环境违法行为“一单两罚”规定》,补齐工作短板,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按时序落实。

(一)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一是明确责任,细化月度任务清单。按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确定的2020年目标任务,在多次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判分析,将方案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至12个月,形成《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2020年月度任务清单》。按照市委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指示要求,对任务清单进行修订,丰富、提升并完善任务19项,新增任务1项。

二是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建立以市生态委抓总、市级部门牵头、区县开发区落实的三级工作机制,建立会议研判、日常调度、信息报送、督查考核、工作通报等5项工作机制,对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和量化。同时,制定了“督查—移交—督办—问效”的工作制度,确保进度可控、标准可控、时限可控。为有效推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参照《西安市十项重点工作督查督导调度考核办法》,制定了《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专项工作督查督导调度考核办法》(试行稿),对督查对象、督查方法、督查内容、调度研判、考核指标、得分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精准调度

按照市委督查室工作安排及要求,对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2020年月度任务清单》,定期召开调度会、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升各任务牵头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重点任务按时限要求完成;为提高每月工作进展调度及考核效率,我们以西安智慧环保中心平台为基础,建成了“西安市绿色发展生态西安建设工作进展调度平台”,要求各成员单位利用平台报送周、月度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佐证资料,并通过平台每月进行提醒、预警和督办,有效提升调度效率。同时,按照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落实“每周一周报、每月一清单、每月一报告、每月一考核”等工作措施,全年累计报送周报39次,月度进展清单、月度工作报告12次;按照“月初研判给提醒、发现问题发督办、任务缓慢联合督导”的工作机制,全年累计下发任务提醒函26份,督办单51份,现场督导检查83余次。

(三)挂图作战、现场督办

为全面掌握任务推进情况,我们采取挂图作战模式,制作了2020年度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任务调度预警图,每月调度完115项任务进展后,按照任务完成时限要求,对已完成的任务亮绿灯、推进缓慢的任务亮黄灯、未完成的任务亮红灯,按照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围绕空气质量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安装情况、重点涉VOCS排放企业执行绩效分级管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电网建设项目、黑臭水体整治、供热站运行情况、洁净煤销售、车行道路机械化保洁、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楼体密闭施工、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煤改洁和清洁取暖等14项重点工作,分两个暗访组进行暗访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工作任务83次,下发督办单3次,提醒单1次。

(四)、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0年,全市PM2.5为5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5%;综合指数5.24,同比改善9.8%,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数第28位;全市规上非电力煤炭消费111万吨,完成了省上下达我市控制在158万吨以内的目标任务;97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共发现并取缔“散乱污”企业232户,保持动态清零;2018-2020三年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65279辆,完成三年任务总量的123.65%(其中:柴油货车54935辆,老旧燃气车10344辆);铁路货运量累计达到1911.7万吨,较2017年增加918.07万吨。水环境治理方面:以全域治水碧水兴城工作为抓手,水环境质量改善及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市3个国考断面渭河新丰镇大桥、灞河三郎村和灞河口断面水质分别达到Ⅲ类、Ⅲ类和Ⅱ类,均优于国考标准(Ⅳ类、Ⅴ类、Ⅴ类);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场考核;黑河金盆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基本达到Ⅱ类。土壤环境治理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秦岭环境保护方面:秦岭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对48个村庄实行了垃圾分类;出台了《西安市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4处露天矿山完成采矿权注销;50座小水电站完成拆除。绿色生产生活方面:4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和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建成投运;新建城市公园14座,新建、提升绿地广场和口袋公园146个、绿道366.78公里,新增城市绿地1095.52万平米、新植乔木43.36万株,已建设完成屋顶绿化12.5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157%,垂直绿化35288延米,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352.8%。

二、2021年工作部署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年,是全运年,我们将以“十四运”空气质量保障为主线,持续推进“四大结构”优化调整,紧盯我市短板发力,不断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探索PM2.5和O3协同控制。按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市字〔2020〕7号),结合市委主要领导调研中明确的任务及2020年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组织各相关部门经过多次会商研讨,编制完成了 “生态西安”建设工作方案和2021年月度任务清单。确定我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年度任务。力争优良天数较2020年增加10天,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6%(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内),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退出后30位。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一是加快高排放企业搬迁。研究制定绕城高速以内高排放企业搬迁“十四五”计划;完成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异地迁建、鄠邑区国维淀粉厂自备发电机组关停;研究制定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搬迁(替代)方案。二是整体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25个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鼓励企业自主升级。三是实施VOCS源头替代,完成5家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及5家涉VOCS排放的汽修企业原辅料源头替代。

(二)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一是启动我市供热发展规划及长距离供热方案任务,制定能源替代方案。二是实现三环以内“无煤化”建设目标。三是新增供暖面积逐步采取分布式供热方式替代。四是强化清洁取暖改造,推进电网、气网、农村居住房屋保温等基础性工程建设,力争实现民用散煤“清零”。

(三)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

一是构建绿色物流配送体系,主城区内物流中心逐步迁出市区,10个专业型公共配送中心投运,新投运的绿色物流转运中心城市配送转运车辆全部纯电动化。二是推进“公转铁”货运比例提升,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鄠邑第二热电厂2家火电企业铁路运输比例保持100%;提升铁路运输总量,2021年全市铁路货运增量,较2017年增加150万吨。三是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纯电动率100%。四是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五是以“全运蓝”为目标,提前开展柴油货车、过境车辆绕行管控。

(四)推进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一是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精细化水平,建设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统一标准,在线率不低于95%,推广装配式建筑以及建筑工地“全密闭”施工。二是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率达到100%,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比例10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清运比例不低于90%。三是不断完善秸秆、农业园区杂草、枯枝落叶等生物质废弃物收储体系,有效提升农村地区生物质废弃物处置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严控露天焚烧。

(五)精细化推进区域环境监管

一是制定《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污染分析及管控措施建议》。二是充分利用西安智慧环保综合指挥平台,发挥网格化监管能力,对数据异常、持续偏高、问题突出的区域,利用实时监测大数据,及时调度区县专班开展污染源排查。三是用好智慧环保指挥平台,坚持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联防管控。

(六)其他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对《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适时发布管控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削峰降污。二是严格落实《西安市“全运蓝”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为全运会提供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以上是我局对您提案建议的回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生态西安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次为我市生态西安建设工作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