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1〕55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328号提案的复函

赵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西安打赢碧水保卫战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污染防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2018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2019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神,我局在起草西安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时,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作为重点内容和任务进行部署和安排,从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加快水生态修复、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等多方面细化了措施,明确了目标。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碧水保卫战为主要抓手,制定方案,细化措施,补齐水生态环境工作短板,并且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夯实责任,履职尽责,全面推进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渭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渭河西安段水质持续好转。

(一)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年度目标考核。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认真落实《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对反馈问题按时按要求整改落实。起草完成了《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审批通过,已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二)认真做好重点流域水质管控

一是依托市监测站对全市重点河湖进行例行监测,针对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及时组织力量排查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整改。二是修订完善补偿方案。根据《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市环发〔2018〕64号)相关规定,结合《西安市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20〕27号)内容要求,对皂河、漕运明渠、幸福渠水污染补偿考核断面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压实了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水环境质量主体责任。

(三)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立法。2019年制定了《关于加强秦岭北麓西安段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影响、破坏、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依法整治。二是加快水源保护区划分。2018年以来,我市共划分和调整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个,农村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33个,并不断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水源环境保护整治。2018年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要求,我市对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划、立、治”开展了强力整治,2018年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市级地表水源地85个环境问题整治,2019年完成了县级地表水源地5个环境问题整治,2020年完成了市、县级地下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57个环境问题整治。其中交通穿越问题整治,因多次特邀专家把脉会诊、跟踪指导,整改成效受到中、省的一致肯定。四是突出水源保护长效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地日常巡查,各区县、部门在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强化岗位值守。各水源地所在区县政府和管理运营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应急、环保、水务、交管等部门和辖区政府联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处置水平。建立了市黑河环保总站、公安黑河分局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了防范打击水源地环境污染和破坏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

(四)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2019年,我局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基础上,对我市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63处污水直排口进行了封堵治理,有效解决了建成区范围内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问题。同时,根据计划对全市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摸排,并对浐河、灞河、皂河三条河流采取无人机进行了系统的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

2020年,我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灞河、浐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同时我局结合我市地方标准编修工作计划,启动《西安市入河排污口分类管理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目前该标准制定工作已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立项审批,正在紧张的调研编制过程中。对浐灞河上的排污口和雨水口安装了标志标识排,对其中10处重要的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进一步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按照省厅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全年共完成封堵全市主要河流污水直排口48个。

(五)强力推进水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我局在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报送的同时,组织力量开展《西安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按照中央、省级要求修改完成《西安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并顺利通过了黄河流域管理局组织的技术评审,为指导我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018年以来,我市河湖水质改善明显,主要河流优良水体比例不断提升,其中,渭河新丰镇大桥、灞河三郎村和灞河口3个国考断面分别由2017年地表水Ⅴ类、劣Ⅴ类和Ⅱ类提升到2020年地表水Ⅲ类、Ⅲ类和Ⅱ类,均达到优良水质,渭河新丰镇大桥、灞河三郎村断面均提升2个水质类别以上。14个省考断面的优良(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由2017年21.4%提升到2020年71.42%,劣Ⅴ类比例由2017年35.7%降到14.29%,均大幅度完成省考核目标要求(省考核要求到2020年,我市14个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14.3%,劣Ⅴ类比例低于35.7%)。

虽然我市在水环境治理取得一些成效,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市河流湖泊水资源匮乏、生态脆弱;市政排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农村污水起步较晚等一系列短板问题,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我局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践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全面推进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渭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让我市各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