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1〕54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04号提案的复函

市民革:

《关于加强我市医疗废物运输处理能力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西安市委员会对我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我局职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基本情况

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西安市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达公司”)为我市唯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该公司于2003年12月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签订特许经营权(独占),特许经营期从项目正式运营日(2004年11月)起满二十年止,特许经营权的任何部分不得授予第三方。故目前我市仅有卫达公司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面对去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医疗废物及各类隔离点激增,为保障收运效率,在我局要求下,卫达公司于2020年4月新购置5辆医疗废物转运车,于2021年1月再购置4辆医疗废物转运车,现共有32辆医疗废物转运车,可满足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各类隔离点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垃圾的清运需求。

二、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情况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针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一是我局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对医疗机构、各类隔离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清运、处置全过程进行明确和规范,并对卫达公司医疗机构、各类隔离点医疗废物及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垃圾收运处置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在日常管理中,每日调度各医疗机构及各类隔离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医疗处置单位清运及处置情况,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督导卫达公司加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力度;三是针对清运不及时的问题,及时对卫达公司进行约谈并实施督办,在明确相关收运处置规定及要求的同时,要求卫达公司做出解释并立即整改。四是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强化医疗机构、各类隔离点医疗废物的分类、存贮、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执法监督,重点强化医疗废物去向监督,严厉打击随意倾倒、丢弃有害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五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再次感谢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西安市委员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