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1〕52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市工商联:

贵单位在西安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首先对西安生态环境事业的支持与关注!贵单位在提案中就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此表示感谢!现就建议中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

2016年下半年,在全面摸清我市农村生活污水现状的基础上,以全市总体规划为先导,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布局、经济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等因素,我局和市水务局联合编制印发了《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指导区县、开发区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西安市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农村生活污水革命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专项方案,各区县、开发区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2020年,我局又组织各区县、开发区对规划进行修订。

二、坚持因地制宜

先后编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文件汇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知识问答》,制作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教学片》,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处理技术,指导区县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转运处理等模式开展污水治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于人口较少或暂不具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地区,要求结合卫生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且不外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三、加大资金投入

近年来,我市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先后争取中央、省级资金3800万元,下达市级专项资金1.68亿元,2021年协调市级财政安排专项预算资金0.8亿元,有力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依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标准,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村庄,进一步明确生活污水管控要求,将其纳入村民文明公约,积极发挥镇街、村组作用,加强生活污水管控宣传引导,培养村民良好的用水、节水习惯,引导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加大农村污水管控检查巡查,及时发现、解决污水乱排乱流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农村污水治理政策要求,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根据辖区地形地貌、村庄布局、人口聚集度、污水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尽力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不断进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