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9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1〕44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597号提案的复函

市农工党:

《关于持续推进绿色产业加速发展生态经济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市农工党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建议》中所提的“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6个方面内容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很具有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专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结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方面

近年来,我市通过出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立法工作,分别对大气、水、噪声等污染防治进行了立法治理,有效推进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先后制定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了《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条例,现均已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杜绝了管理交叉和空白,形成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各部门依职责监管、企事业单位自觉接受监管的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为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关于做好大气环境治理方面

我们坚持铁腕治污减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推进“三结构一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2020年,累计完成2户重污染企业搬迁;完成压减“两高”行业产能3.1万吨;累计发现并取缔新增“散乱污”企业232户,保持动态清零;完成9台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作;将9389家重点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监管。2020年,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0天(其中优级为56天,较2019年增加25天),优良率为68.3%,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佳成绩。综合指数5.24,同比改善9.8%。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面下降。

三、关于做好水环境治理方面

我们配合市水务局实施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努力恢复“八水绕长安”的胜景;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每年再生水量1.9亿余立方,主要用于公园湖池补水、园林绿化、冲洒道路、洗车及市政杂用,再生水利用率从2015年的12%提高到1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2座,每天处理能力346万立方米,污水污泥达到日产日清。

四、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

我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转运等模式进行污水处理,对于人口较少或暂不具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求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升治理效益。

五、关于土壤环境治理方面

我们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全市污染地块采取划定管控区域、隔离阻断、设置警示标识、发布公告、定期巡查等措施进行安全风险管控,积极督促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与修复。

六、关于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方面

我市从源头推进垃圾分类投运,现已建成4座大型生活垃圾无害化热电联产项目,每天处理能力约1万吨,正在建设3座厨余垃圾处理厂,西安城区将彻底告别填埋垃圾的历史,实现生活垃圾全量资源化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承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为契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让西安的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生活更美好。

(一)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编制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大气、水、土壤、污染减排等领域专项规划,深入研究编写我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建议方案。强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2021年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年度目标。加大重点减排项目督察检查,确保重点减排项目按时建成投运,充分发挥减排效益,落实年度减排任务。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分区域编制环境准入清单,强化污染源头管控。积极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以承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为契机,重点强化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管控,实施夏防期专项整治、攻坚秋冬季污染防治、空气质量重点区域管控,统筹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加大与关中城市群联防联控,做实做细“一市一策”和“一企一策”,实现科学精准治理、长效常态治理,全力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巩固提高水环境质量。做好重点河湖水质监测断面数据分析,着力解决部分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督导各相关区县、开发区做好市、县级地下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依法开展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区调整,加强风险源管理。加快入河排污口地标制定,进一步核实完善入河排污口排查清单,加大排污口整治力度。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医院、高校等重点行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三是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稳定。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做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监管,严控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督导检查,强化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的环境监管,做好风险管控与修复。

(三)持续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巩固“乱排乱放”问题整治成效,开展秦岭区域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秦岭突出问题及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促进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整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组织各区县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四)强化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开展大气、水、土壤、秦岭等领域专项执法。强化重点案件查办,对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监测质控体系,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市农工党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注与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建议,让我们共同推动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共同绘就山水相映美丽西安生态新画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