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71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0〕47-15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711号提案的复函

高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零排放表面处理示范园区的提案收悉,现根据我局相关职责答复如下:

一、环保法规政策方面

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明确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时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以生态环境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为依据,严格防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具体做到,一是认真执行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源头管控,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坚持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是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等措施,深挖重金属减排潜力,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任务。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二、电镀行业工业集聚区现状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2020年度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西安市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有54家,其中52家是电镀行业企业。其中涉及电镀行业工业集聚区的为西安表面精饰工程园,鄠邑区陕西福天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园内30余家企业的电镀污水。西安表面精饰工程园于2004年8月经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并于2010年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由于鄠邑区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因此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GB21900-2008)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根据2020年企业监测数据,重金属排放能够稳定达标。

同时,陕西福天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020年,园内多家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也在进行当中,预计可实现一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

您的提案立意深远,与时俱进,是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的具体表现。感谢高委员对我市表面处理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展表面处理行业污染防治专项调研。为了切实提升我市电镀行业环境管理水平,降低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我局计划开展涉重金属防控专项调研,前往广东省等发达省份调研考察表面处理行业企业涉重金属“零排放”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学习表面处理示范园区的先进环境管理经验。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召开建设“零排放”表面处理示范园专题座谈会,邀请市发改委(生产力布局规划及重大项目立项)、市工信局(工业产业布局和行业技术提升)、市财政局(税收减免)等相关部门以及我市表面处理专业协会、电镀工业园区、重点电镀企业代表等参加,提出建设环保型表面处理行业工业聚集区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可行性建议后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加强对我市电镀企业的环境监管和帮扶指导。一是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对我市使用先进技术的表面处理企业做好帮扶指导,积极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积极做好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入库工作。鼓励现有在产达标的表面处理企业开展提标改造,减少或者“零排放”重点重金属(砷、镉、铬、铅、汞)排放。对于符合条件的电镀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企业提交申请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三是强化表面处理企业环保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环境管理要求,切断重金属污染物污染耕地途径。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