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0〕47-4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35号提案的复函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洗染行业市场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贵单位关心支持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表示由衷感谢!《关于加强和改善洗染行业市场环境的建议》转至我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该提案进行研究落实。

正如提案指出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迅猛增长,近年来我市的洗染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伴随着洗染行业快速发展,污染环境、浪费水资源、住宿服务安全指数不达标等问题也逐渐凸显。针对以上问题,贵单位提出的研究制定新的洗染行业政策和标准、推动“布草共享租赁”新业态的创新发展、建立洗涤工业园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等建议很及时,也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我局将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加快推进落实;对其他事项,将积极加强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一、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损害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议

(一)根据《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其年度实施方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对渭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进行了制度安排和具体实践。督促各区县、开发区根据辖区生态补偿情况排查溯源,倒逼包含洗染行业在内的所有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二)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明确: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产生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无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三)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西安市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将进一步强化包含洗染行业在内的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洗染企业台账,提高洗染行业生态环境服务水平,助力洗染行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的建议

(一)2019年8月29日至9月10日,市商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洗染行业协会开展对市区县、开发区洗染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二)今年年初,我局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突击检查涉水企事业单位138家次。

(三)我局将于8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执法检查。此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将加大对包含洗染行业在内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洗染行业未批先建、不正常运行污处设施、超标排污、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洗染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同时希望贵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一如既往支持我市生态环境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