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0〕47-2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81号提案的复函

市农工党:

委员们在西安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西安市空气质量状况的建议》(第81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经过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后,现就有关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13年起,率先在全国实施了治污减霾工程,通过不断深化、细化、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六项措施,使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2017年,我市严格贯彻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持续加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主基调由“治污减霾”调整为“铁腕治霾”,深化铁腕治霾工作,强化、细化铁腕治霾措施。2019年,我市进一步加大铁腕治霾攻坚力度,加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力度。制定了全市《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并将《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并通过创新机制、挂图作战、示范引领、学习借鉴、科研攻关、网格管理、综合治理、重点攻坚、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

正如委员们在提案中所言,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以及区县、开发区的不懈努力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改善明显。一是优良天数明显增多。2019年,我市优良天数225天(其中优级蓝天41个),同比2013年增加87天;二是主要指标整体改善。较2013年比:PM10、PM2.5、SO2、CO、N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49.3%、45.9%、80.4%、62.2%和15.9%。三是全国排名位次前移。2019年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阶段排名中,整体退出后20位(第137位),综合指数改善幅度连续两年在全国排名前移(2018年倒数第19名、2019年倒数第22名)。2020年,截至6月底,我市优良天数121天,同比增加19天。综合指数5.56,同比改善12.2%。较2019年同期相比:PM2.55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3.6%;PM109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4.4%;SO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持平;NO24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8.4%;CO1.7毫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5%;臭氧8小时浓度16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变差1.9%。上半年,除SO2同比持平、臭氧同比变差外,其余均同比大幅改善。

一、强化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一)完善工作体制

2017年,全市成立了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领导制,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分管副市长主抓,建立了“铁腕治霾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制。由市铁腕治霾办负责全市铁腕治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由专项工作组负责各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推进、督导落实等工作,在全市形成了铁腕治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业牵头、属地管理”的大格局。今年,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我市成立了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的领导制,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月坚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例会,分析研究空气质量状况、通报点评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强化综合决策,形成工作合力,有力的推进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推动工作落实

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2016年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通过顶层设计,全面厘清了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责任清单,逐步建立了各级党委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政府机构的改革,当前各市级职能部门的三定方案与原有的《西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已不相匹配,对此,我市启动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理清各部门职责,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格考核问责

对区县、开发区空气质量和重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最严格的月度考核排名和年度考核排名,考核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纳入到综合目标考核之中。2019年曝光各类突出大气污染问题261批次共1451个问题;同时,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实施办法(暂行)》,对我市13个区县、7个开发区实施每月空气质量实测情况及历史比较改善情况,采取百分制打分排名,根据月度考核排名结果,对排名前三位的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三位的落实经济惩处,严格督导工作落实,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该项工作写入了《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治污减霾工作,重点治理PM2.5和PM10,综合施策改善空气质量状况。加大对重点工业区域大气固定污染源的控制,全面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工作,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推进机动车污染排放综合管控体系建设,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智能化管控平台,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大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加强城市建筑工地、堆场、道路等扬尘污染全过程监管,严控农村秸秆焚烧,加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十三五”期间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80%。

(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制度

我市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站点空气质量数据。按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治污减霾信息。同时每月定期发布前一月西安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今年我市又制定了《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实施媒体互动监督的暂行规定》,把突出环境问题作为舆论监督的重点,西安广播电视台成立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跟踪暗访、采访拍摄突出环境问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每月编辑制作专题片在工作调度会上播放,强化媒体监督作用,推动工作落实。今年以来,累计在例会上视频通报突出环境问题147起。

(六)突出宣传力度推动公众参与

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全市铁腕治霾等中心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全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通过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展板,开展百万市民签名活动,法律咨询,新闻通报会,举行市民环保法律意识调查等活动,广泛宣传。不断创新强化新媒体运用,每天通过“西安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头条号等平台,发布空气质量状况、环境治理动态、环保科普知识等,并抓住有利时机借助“西安发布”、“一点资讯”等具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对过绿色春节、地球一小时、环境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大气污染防治及其他业务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大力推广宣传,积极引导公众理性科学认识环境现状。

二、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强化治理管控

(一)不断加严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控制目标,逐年制定我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7制定了我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办法)》,2018年,国家和省上分别制定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结合上级要求,我市制定了《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同时,结合《三年方案》,制定了《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办法)》,2019年市政府制定了我市《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并将《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作为重中之重,首次将任务以清单的形式下发相关市级部门及各区县、开发区。今年制定了《西安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以定性、定量、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人、定责任单位的“六定”原则,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二)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法规政策

2015年以来连续制定修订了《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环保法规。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陕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标准。今年制定了《西安市汽车维修业有机废气治理及设施运维技术导则》;正在制定《西安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针对黄标车淘汰、煤炭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相关奖补政策。

(三)不断加大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一是工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2019年持续深化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和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基本消除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18家企业21台燃煤工业炉窑进行了集中整治,完成48家重点涉气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今年以来,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869张。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累计完成12791户“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完成年度7户两高企业整治任务,压减西京水泥产能30万吨。三是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累计检测机动车87429辆,查处超标车5229辆;累计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27823台;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54128辆,其中中重型柴油货车22122辆,轻微型柴油货车22911辆,老旧燃气车9095辆。四是清洁能源替代方面。散煤治理累计完成改造14.7万户;完成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12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今年我市又积极推进《西安市长距离供热热源方案》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中央和省上部门,加大天然气保障力度,并修订完善了《西安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西安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五是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三场(厂)”整治59宗,对1898个工地,全部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严格落实6个100%和7个到位措施。符合安装条件的612个出土、拆迁工地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1154个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仪实现联网及数据上传。六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开展VOCS专项整治,检查涉VOCS企业185家,完成6家VOCS企业治理,开展2次VOCS走航监测工作;对24815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完成8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工作,查处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55起。七是农村污染源管控方面。完成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面积407.38万亩,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85%;累计减少化肥用量2.5万吨,减少农药使用量26.04吨。建立农膜回收点40处,回收农膜2110吨,农膜回收利用率达6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3%。

(四)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工作

通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区域执法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铁腕治霾督导检查高压态势,市铁腕治霾办坚持每日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昼夜督查。2019年,共检查发现各类大气污染问题2035处,向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累计下发移送(督办)单1620份,累计回复整改问题1375个,督促各类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到位。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坚持各项日常督导检查工作不间断。截至6月30日,共检查发现大气环境突出问题1000余个,下发督办单905份。上半年,对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负责的重点交办任务进展,进行了督政,确保牵头部门履职尽责,区县开发区落实到位。

三、加强联防联控工作,强化区域共治

(一)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现状。2018年初,汾渭平原被生态环境部纳入全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我市作为汾渭平原唯一的省会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分别向省生态环境厅提请了《关于成立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小组的请示》《关于强化关中城市群臭氧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报告》,积极推动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2018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召集山西省政府、河南省政府、国家相关部委召开了第一次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标志着协作小组正式成立。2018年12月14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2019—2020年冬防期,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提示函及调度令共6次,我市严格落实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橙色预警3次;同时,依据“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组预测预报情况,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提示信息1次,黄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1次。每次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同时,均通过关中地区联防联控工作群向关中其他市(区)发函通告,以协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协同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气象部门实时关注天气变化形势及区域空气污染演变趋势,适时联合关中各地市气象部门开展天气会商及人工增雨作业。2019年至今,市气象局累计人工增雨56次,使用增雨火箭炮492枚,燃烧增雨碘化银烧瓶4336根,有效的改善了关中区域空气质量。

我们觉得,委员们在提案中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分析非常准确,也指出了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害,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方面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以赴,为三秦父老争取更多蓝天白云。

对于委员们的建议,我们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全方位分析研究,充分论证,并结合工作实际吸纳借鉴,进行尝试。再次感谢您对西安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