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0〕47-1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79号提案的复函

市农工党:

《关于推进西安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第79号)收悉。首先感谢市农工党对西安生态环境事业的支持与关注!提案中就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此表示感谢!现就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我局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016年底完成了市、区县两级污水治理规划编制;2017年开展污水治理试点示范探索经验,建成50个污水治理示范点;2018年起,主要通过采取PPP模式开始全面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问题的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及时纠正各区县、开发区不切实际、治理模式单一等问题,指导区县、开发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组织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成设施未运行问题进行了排查和梳理,并督促各区县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逐一销号。三是每月召开调度会,并到实地检查,督促区县、开发区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年度任务完成。四是按照生态环境部任务部署,指导区县、开发区进一步修订、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开展农村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组织污水治理问题排查,建立清单,限期整改。五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着力推动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落实。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水横流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二)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各涉农区县、街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按照疏堵结合、典型引领的原则,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在传统人工地面检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西安市环保烟火监控系统,结合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高科技监管手段,实现全方位火点监控,同时,加大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和提高农民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识,2009年以来,“三夏”及“三秋”连续实现“零着火点”的好成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明显,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我市畜禽养殖业近年来发展迅猛,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已成为养殖业发展的方向和防范养殖污染的有力途经。2017-2019年,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分别获批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企业建设提升、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等,极大地改善了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局面。同时,全市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已全部录入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实现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情况、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5%,规模养殖场污处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3.48%,大型规模养殖场污处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四)基层环保工作监管力量配备情况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监管力量,2017年,市政府、市编办分别印发了《西安市全面强化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区县镇(街)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县、开发区配置治污减霾专职网格员。从2017年10月起,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共招聘1200余名专职网格员,由各二级网格统一管理、奖惩,派驻辖区三级网格(街道、乡镇和开发区片区),重点对包抓的污染源单位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处置、上报、复查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行为实现“无死角、无狭缝”环境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努力方向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我局监管职责,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区县、开发区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加强环保法制宣传,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树立自觉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倡导农民群众树立绿色农业的生态文明理念。二是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使广大农民树立自觉保护环境的新风尚。三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尊重农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加快污水治理

坚持因地制宜,指导区县根据辖区地形地貌、民俗文化、村庄布局、人口聚集度、污水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实施“一村一策”,分类开展治理或管控,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市政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分散式污水处理、收集转运等模式进行污水有效治理;对于基础条件差,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区域加大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杜绝乱排乱放,实施有效管控。

(四)加大秸秆禁烧力度

加大“三夏”、“三秋”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合作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开展经常性巡查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强化督导检查,发挥村民自治优势,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严厉整治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五)拓宽资金渠道

在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要求,指导区县、开发区组织编制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请材料,择优向中央和省级储备库报送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