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刘军
市环函〔2020〕40号

关于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0308号建议的复函

陈旭辉代表:

由您领衔代表在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形成有效管理机制的建议》(第0308号)收悉。按照分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工作以来,我市不断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组建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市办字〔2020〕27号),对沿山区县(开发区)及各相关市级部门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了明确。在市委秦保委的领导下,各成员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针对您所提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和建议,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两山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安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进一步工作措施如下:

一、夯实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职责,合力推动秦岭生态保护。

坚定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维护市秦岭保护局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夯实生态环境部门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为维护秦岭生态保护区主体功能和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积极探索推进秦岭生态保护综合(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完善,有效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效率,为维护秦岭生态保护区主体功能和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持。

二、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切实维护秦岭生态安全。

进一步加大秦岭区域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源头防控与末端治理,不断改善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加大中省生态环境保护或水源地转移支付争取力度。近年来,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尤其作为承担西安市供水任务76%以上的黑河金盆水库,每年向西安市供水3.05亿立方米,日均供水量80万立方米左右,维系着广大市民的饮水安全,是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针对周至县为保障城市供水和生态环境所做的巨大贡献和牺牲,我局将立足工作职责,结合业务特色,会同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进一步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经济、技术等各方面支持,共同努力走一条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是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控、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河长制,逐级传导压力,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发现污水直排河流现象,及时处理。

三是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快推动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和落地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秦岭准入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四是加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梳理职权清单,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要求,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强资源共享与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监测、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优势,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供依据,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处置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支撑。

六是扎实推进年度青山保卫战各项工作,根据省级下达工作任务及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推动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及监测体系、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继续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管理、加快推进秦岭生态修复治理、不断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重点任务为主要内容,制定青山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分工。方案印发后,强化任务跟踪督办,实行信息调度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今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进行考察,考察期间,他对秦岭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牢记总书记“要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痛定思痛,警钟长鸣。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的叮嘱,以“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坚定信念,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秦保委的统筹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积极行动,持续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工作,使我市的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巩固。

感谢您对西安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支持与关注!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