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复函
盛春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将碳评纳入环评新机制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规划纳入机制的创新路径。您建议“应明确降碳任务整体目标。”“将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作为整体目标任务来制定,将污染物排放与碳排放问题纳入同一碳评和环评机制框架。”我们积极争得生态环境部的支持,我市被纳入全国减污降碳试点城市,印发了《西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整体目标和具体措施。
我市提出,要形成一套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管理机制、模式路径和政策举措,构建“4+3+3+6”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西安模式”,即开展能源、交通、工业、环境治理4个领域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在园区、企业、项目3个层次培育和遴选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金融政策、碳评纳入环评新机制、碳排放信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新机制3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政策,提升市级层面试点工作机制创新、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创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监测核算、固定污染源排放量全口径核算、协同管理创新6种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和创新能力。投资约262亿元,推进66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省上下达目标。碳排放强度下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达到同类型城市领先水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二、关于完善纳入机制的运行规则。您建议“重视项目和规划实施期内的中长期总量控制指标,可将中长期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年度,形成年度控制目标,将碳评与行业、陕西省的碳达峰目标相衔接。”“充分考虑现实因素,对重点行业、企业及重点产品的核算方法进行差异化研究。在技术上与污染源源强核算相衔接,将碳排放源强核算结果纳入环境影响程度分级的考虑因素。”我们已经进行安排部署,联合多部门部分行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目标。具体措施是:
(一)2024年度,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机制,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典型遴选办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安排部署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打造,以及能源、交通、工业、环境治理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加快推进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全市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平均达到110%,累计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商混车替代80%以上,完成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不少于80家,完成238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深度改造任务,完成含喷涂工艺汽修企业面漆使用水性涂料替代不少于700家,完成25个重点项目。开展2024年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和试点阶段性评估。
(二)2025年度,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打造,以及能源、工业、交通、环境治理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实施,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所提升。探索绿色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将碳评纳入环评机制和碳排放控制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机制。将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考核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遴选第一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典型。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和商混车替代,完成含喷涂工艺的汽修企业面漆使用水性漆替代,完成23个重点项目。开展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和试点阶段性评估。
(三)2026年度,全面完成各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任务,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度明显提升。建成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遴选第二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典型。完成17个重点项目,持续推进1个重点项目。鼓励企业累计完成1298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深度改造任务。开展2026年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和试点终期评估。总结提炼三年试点经验和做法,发布优秀试点案例,形成具有西安特色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开展试点成效宣传。
三、关于优化纳入机制的配套措施。您建议“科学衔接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明确以排污许可制度为基础,将碳排放数据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思路,实现固定源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统一采集与一体化管理。”我们创新政策,协同控制。基于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推动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现有环境监管机制,实现协同控制。探索建立金融激励政策,加强减污降碳工作在政策制度和市场机制等方面的统筹融合。具体做法如下:
(一)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分析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建立西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从环境质量、碳排放水平、协同耦合度、结构调整措施协同度、治理路径协同度等维度客观评价各区县、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度,逐年评估重点措施增效、协同管理提效的实施效果,初步实现对西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的定量化评价、跟踪、反馈。
(二)探索建立将碳评纳入环评新机制。借鉴陕西省煤化工、煤电碳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经验,研究西安市碳排放源构成特点,选择重点行业,探索将建设项目的二氧化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针对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在项目环评工作中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协同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
(三)探索建立将碳排放信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新机制。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推进主要污染物防治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协同管理。结合西安市碳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排放特点,针对电力、化工、建材、钢铁、民航等行业企业,探索将碳排放信息逐步纳入排污许可信息管理,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和碳排放达峰“双达”协同管理能力。
(四)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金融政策。不断丰富绿色信贷、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绿色转型金融工具,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领域项目的支持。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项目储备库,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重点领域减污降碳技术改造等,提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加快西咸新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落实“一标准两办法”,促进项目落地和企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一是我们将督促重点碳排放企业做好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履约工作,组织挖掘和培育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二是结合我市实际,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开展符合西安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研究。三是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