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5〕64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复函

李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碳经济推动西安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8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就提案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全国碳市场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以上法规政策明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由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立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正式上线交易,注册登记设在武汉,交易结算设在上海。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于2024年1月正式启动,注册登记、交易结算均设在北京。

除全国碳市场之外,国家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和四川建立了九个地方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国不再新增地方碳市场。我市建立碳市场尚无法规政策支撑。

二、我市参与碳市场交易情况

2024年,我市5家电力企业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占全省8%,省生态环境厅发放免费碳配额1550.8万吨,应清缴1528.98万吨,碳配额交易量114.17万吨(全部为卖出),成交额1.1亿元。我市暂无企业申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碳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我们将督促重点碳排放企业做好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履约工作,组织挖掘和培育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二是主动开展方法学研究。结合我市实际,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开展符合西安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研究。

三是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