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环境法制宣传

部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12.4”环境法制宣传 受理单位 法规与宣教处
办理时限 每年12月4日前后 咨询方式 029-86787840
服务的主要
内容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传
办理依据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协同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申请材料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基本流程
事项编码 61010000019FW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