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环评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批复、辐射安全许可证等重点业务信息634条;公开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50条;公开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63条;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信息8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8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5件。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依照规定在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4件,上年结转5件,全年办结109件。在做好与市民对接沟通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有效、合法办理各项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积极展示我局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落实好政策解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息,及时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途径进行解读和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已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按照《西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规范》要求优化网站栏目,2023年新开设专栏5个,维护专栏17个。在网站开通办事服务和咨询通道入口,保障人民群众办事、咨询渠道畅通。

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2023年“西安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716条,关注量169966人次;“西安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720条,关注量130073人次,群众对生态环境关注度持续攀升,优美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强化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实现全方位精细化监测,避免信息发布平台网页异常、信息公开不及时、发布信息存在错误等情况。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水平。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3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5

0

0

0

0

1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1

6

0

0

0

0

9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3

6

0

0

0

0

1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体制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方式、形式还不够丰富,门户网站部分栏目的更新还存在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扩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方式,优化网站栏目建设,从全面性、便捷性、时效性出发,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导力度,提升各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办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全过程监管。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培训教育,充实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和质效,全力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