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1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分析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4-6月,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13天,良56天,轻度污染18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2天,分别占监测总天数(91天)的14%、62%、20%、2%和2%。

图1  2021年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分级比例

2020年4-6月,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10天、良63天、轻度污染17天、中度污染1天,分别占监测总天数(91天)的11%、69%、19%、1%。

图2  2020年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分级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城市点共有14个,分别是高压开关厂、兴庆小区、纺织城、小寨、市体育场、高新西区、经开区、长安区、临潼区、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广运潭、无线电监控中心、文体局和草滩(清洁对照点)。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季平均浓度值与上年同期相同,二氧化氮季平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下降5.0%,颗粒物(PM10)季平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上升8.9%,颗粒物(PM2.5)季平均浓度值与上年同期相同,臭氧超标率17.6%。

1、二氧化硫

二季度全市二氧化硫季平均浓度值为7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4-12微克/立方米之间,无超标样本。二氧化硫季均浓度值与上年同期相同。详见图3、图4。

 

图3  2021年二季度国控点二氧化硫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4  2021年二季度全市二氧化硫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2、二氧化氮

二季度全市二氧化氮季平均浓度值为38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12-68微克/立方米之间,无超标样本。二氧化氮季均浓度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0%。详见图5、图6。

图5   2021年二季度国控点二氧化氮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6   2021年二季度全市二氧化氮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3、颗粒物(PM10)

二季度全市颗粒物(PM10)季平均浓度值为86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16-365微克/立方米之间,最大超标倍数为1.43倍。全市超标样本数为7个,超标率为7.7%。与上年同期相比,颗粒物(PM10)季均浓度值上升8.9%。详见图7、图8。

图7  2021年二季度国控点颗粒物PM10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8   2021年二季度全市颗粒物PM10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4、颗粒物(PM2.5)

二季度全市颗粒物(PM2.5)季平均浓度值为30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7-88微克/立方米之间,最大超标倍数为0.17倍。有1个超标样本,超标率为1.1%。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值与上年同期相同。详见图9、图10。

图9   2021年二季度国控点颗粒物PM2.5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10   2021年二季度全市颗粒物PM2.5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5、一氧化碳

二季度全市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0.3-0.8毫克/立方米之间,无超标样本。

6、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二季度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90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范围在43-270微克/立方米之间,最大超标倍数为0.69倍。全市超标样本数为16个,超标率17.6%。

7、降尘

2021年二季度降尘国控监测点位7个,取得有效数据20个,自然降尘量月均值范围在5.4-13.1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季均值为8.3吨/平方公里·30天,低于标准45.0%,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值上升了18.6%,详见图11。

   

图11  2021年二季度降尘量与上年同期比较

8、降水

2021年二季度降水点位为三个,分别是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和市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45个,未出现酸雨样本,pH季均值为7.48。上年同期,共获取降水样本29个,pH季均值为6.95,未出现酸雨样本。

 

水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二季度西安市共监测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42个,其中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22个(见表1)。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地表水系Ⅰ~Ⅲ类水质断面32个,占76.2%;Ⅳ~Ⅴ类水质断面10个,占23.8%;无劣Ⅴ类水质。

 表1  2021年6月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规定类别

上季类别

上年同期

本季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渭河横桥

 

天江人渡

 

耿镇桥

 

新丰镇大桥

 

沙王渡

 

灞河口

 

三郎村

 

梁家桥

 

三里桥

 

农场西站

 

黑河入渭

 

涝河入渭

 

新河入渭

劣Ⅴ

 

临河入渭

 

文涝路

劣Ⅴ

 

太平河入皂

 

贾家滩

 

西兴隆

 

田峪口

 

西铜桥

 

马东村

 

石川河入渭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断面规定水质类别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饮用水源监测

1、监测范围

西安市饮用水监测执行名单如下:

表2  西安市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序号

所在县、区

水源地名称

水源类型

1

西咸新区

西北郊水源地(备用)

地下水

2

经开区

渭滨水源地*

地下水

3

西咸新区

沣、皂河水源地*

地下水

4

灞桥区

灞、浐河水源地*

地下水

5

浐灞管委会

东北郊段村水源地(备用)

地下水

6

周至县

黑河金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7

周至县

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8

周至县

田峪水源地

河流

9

长安区

沣峪水源地

河流

10

长安区

石砭峪水源地

河流

11

浐灞管委会

浐河水源地

河流

12

蓝田县

李家河水库

河流

13

周至县

就峪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河流

14

鄠邑区

甘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湖库

15

蓝田县

岱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湖库

*注:为国家重点监管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②水质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项。

(2)地下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指标。

②水质全分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93项。

3、评价标准与方法

评价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执行。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总氮不纳入评价。

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

4、评价结果

二季度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17246.14万吨,其中地表水取水量14492.37万吨,地下水取水量2753.77万吨。全市1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注:浐河水源地、东北郊段村水源地为备用水源,不参与达标率计算。

 

◆声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二季度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为陕西宾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四医大贵宾楼、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代表工业集中区;四医大贵宾楼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

2021年二季度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结果见表3及图12、图13。

表3       2021年二季度西安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统计

功能区

特殊住宅区

居民文教区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工业集中区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上年同期

46

45

-

-

58

52

54

53

66

62

本季度

53

47

55

50

55

49

55

52

67

63

国标

50

40

55

45

60

50

65

55

70

55

注:栏目中倾斜字体的噪声值属于超标。受疫情影响,2020年二季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省气象局未能监测。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的5个区域中,昼间噪声居民文教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达标,特殊住宅区昼间噪声超标; 5个功能区的夜间噪声除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工业集中区达标外,其余3个功能区夜间噪声均超标。5个功能区中噪声最低的是特殊住宅区的夜间噪声,最高的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的昼间噪声。

与上年同期相比,特殊住宅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分别高于上年同期7分贝和2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和夜间噪声与上年同期相比均下降3分贝;工业集中区的昼间高于上年同期1分贝,夜间噪声低于上年同期1分贝;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均高于上年同期1分贝。

2021年二季度功能区噪声与上年同期相比,4个区域噪声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有所下降。与国标相比,5个功能区中有4个功能区噪声达标,夜间有2个功能区噪声达标。

 

图12   2021年二季度昼间噪声与上年同期变化比较

 

 

图13   2021年二季度夜间噪声与上年同期变化比较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二季度全市2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状况稳定,监测结果在正常水平范围内波动,陆地γ剂量率日平均值为0.0902~0.1210μGy/h,季平均值为0.1044μGy/h。

注:陕西省放射性水平调查值为:原野0.070~0.190μGy/h;道路0.060~0.200μGy/h;室内0.090~0.200μGy/h。

图14   2021年二季度辐射自动检测值变化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