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分析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1-3月,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3天,良45天,轻度污染27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6天,严重污染5天,分别占监测总天数(90天)的3%、50%、30%、4%、7%和6%。
图1 2021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分级比例
2020年1-3月,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8天,良40天,轻度污染20天,中度污染10天,重度污染13天,分别占监测总天数(91天)的9%、44%、22%、11%、14%。
图2 2020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分级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城市点共有13个,分别是高压开关厂、兴庆小区、纺织城、小寨、市人民体育场、高新西区、经开区、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广运潭和草滩(清洁对照点)。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季平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上升9.1%,二氧化氮季平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上升31.7%,颗粒物(PM10)季平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上升41.5%,颗粒物(PM2.5)季平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下降14.3%。
1、二氧化硫
一季度全市二氧化硫季平均浓度值为12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6-20微克/立方米之间,无超标样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浓度值上升9.1%。详见图3、图4。
图3 2021年一季度国控点二氧化硫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4 2021年一季度全市二氧化硫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2、二氧化氮
一季度全市二氧化氮季平均浓度值为54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22-86微克/立方米之间,最大超标倍数为0.08倍。全市超标样本数为5个,超标率为5.6%。二氧化氮季均浓度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1.7%。详见图5、图6。
图5 2021年一季度国控点二氧化氮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6 2021年一季度全市二氧化氮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3、颗粒物(PM10)
一季度全市颗粒物(PM10)季平均浓度值为167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43-637微克/立方米之间,最大超标倍数为3.25倍。全市超标样本数为41个,超标率为45.6%。与上年同期相比,颗粒物(PM10)季均浓度值上升41.5%。详见图7、图8。
图7 2021年一季度国控点颗粒物PM10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8 2021年一季度全市颗粒物PM10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4、颗粒物(PM2.5)
一季度全市颗粒物(PM2.5)季平均浓度值为72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20-274微克/立方米之间,最大超标倍数为2.65倍。全市超标样本数为20个,超标率22.2%。与上年同期相比,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值下降14.3%。详见图9、图10。
图9 2021年一季度国控点颗粒物PM2.5季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图10 2021年一季度全市颗粒物PM2.5月均值与上年同期比较
5、一氧化碳
一季度全市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值范围在0.4-2.1毫克/立方米之间,无超标样本。
6、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一季度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范围在8-132微克/立方米之间,无超标样本。
7、降尘
2021年一季度降尘监测点位7个,共取得有效数据21个,自然降尘量月均值范围在3.6-8.8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一季度季均值为6.6吨/平方公里·30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值下降了5.7%,详见图11。
图11 2021年一季度降尘量与上年同期比较
8、降水
2021年一季度降水点位为三个,分别是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和市监测站, 共获取降水样本18个,pH季均值为7.15,无酸雨样本。上年同期共获取降水样本9个,pH季均值为6.88,无酸雨样本。
◆水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一季度西安市共监测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41个,其中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18个(见表1)。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地表水系Ⅰ~Ⅲ类水质断面30个,占73.2%;Ⅳ~Ⅴ类水质断面11个,占26.8%;无劣Ⅴ类水质。
表1 2021年一季度省控及以上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 规定类别 | 上季类别 | 上年同期 | 本季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
天江人渡 | Ⅳ | Ⅲ | Ⅲ | Ⅲ | — |
耿镇桥 | Ⅳ | Ⅲ | Ⅱ | Ⅲ | — |
新丰镇大桥 | Ⅳ | Ⅲ | Ⅲ | Ⅲ | — |
沙王渡 | Ⅳ | — | — | Ⅲ | — |
灞河口 | Ⅳ | Ⅲ | Ⅱ | Ⅲ | — |
三郎村 | Ⅳ | Ⅲ | Ⅲ | Ⅲ | — |
梁家桥 | Ⅳ | Ⅲ | Ⅲ | Ⅳ | — |
三里桥 | Ⅳ | Ⅲ | Ⅱ | Ⅲ | — |
农场西站 | Ⅳ | 劣Ⅴ | 劣Ⅴ | Ⅲ | — |
黑河入渭 | Ⅲ | Ⅱ | Ⅱ | Ⅱ | — |
涝河入渭 | Ⅳ | Ⅳ | Ⅲ | Ⅳ | — |
临河入渭 | Ⅳ | Ⅳ | Ⅴ | Ⅳ | — |
文涝路 | Ⅳ | 劣Ⅴ | 劣Ⅴ | Ⅲ | — |
贾家滩 | Ⅳ | Ⅳ | 劣Ⅴ | Ⅲ | — |
西兴隆 | Ⅳ | Ⅳ | Ⅳ | Ⅳ | — |
田峪口 | Ⅱ | Ⅰ | Ⅰ | Ⅰ | — |
马东村 | Ⅲ | Ⅱ | Ⅲ | Ⅲ | — |
石川河入渭 | Ⅳ | Ⅲ | Ⅲ | Ⅳ | — |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断面规定水质类别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
◆饮用水源监测
1、监测范围
西安市饮用水监测执行名单如下:
表2 西安市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序号 | 所在县、区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类型 |
1 | 西咸新区 | 西北郊水源地(备用) | 地下水 |
2 | 经开区 | 渭滨水源地* | 地下水 |
3 | 西咸新区 | 沣、皂河水源地* | 地下水 |
4 | 灞桥区 | 灞、浐河水源地* | 地下水 |
5 | 浐灞管委会 | 东北郊段村水源地(备用) | 地下水 |
6 | 周至县 | 黑河金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7 | 周至县 | 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8 | 周至县 | 田峪水源地 | 河流 |
9 | 长安区 | 沣峪水源地 | 河流 |
10 | 长安区 | 石砭峪水源地 | 河流 |
11 | 浐灞管委会 | 浐河水源地 | 河流 |
12 | 蓝田县 | 李家河水库 | 河流 |
13 | 周至县 | 就峪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 河流 |
14 | 鄠邑区 | 甘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 湖库 |
15 | 蓝田县 | 岱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湖库 |
*注:为国家重点监管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②水质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项。
(2)地下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指标。
②水质全分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93项。
3、评价标准与方法
评价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执行。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总氮不纳入评价。
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
4、评价结果
一季度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14745.35万吨,其中地表水取水量11935.45万吨,地下水取水量2809.90万吨。全市1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注:浐河水源地、东北郊段村水源地为备用水源,不参与达标率计算。
◆声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一季度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为陕西宾馆、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四医大贵宾楼、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代表工业集中区;四医大贵宾楼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受疫情影响,建筑科技大学未能监测。
2021年一季度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结果见表3及图12、图13。
表3 2021年一季度西安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统计 | ||||||||||
功能区 | 特殊住宅区 | 居民文教区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工业集中区 |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54 | 47 | 61 | 58 | 66 | 60 |
本季度 | 43 | 43 | - | - | 54 | 49 | 60 | 54 | 65 | 61 |
国标 | 50 | 40 | 55 | 45 | 60 | 50 | 65 | 55 | 70 | 55 |
注:栏目中倾斜字体的噪声值属于超标。
由表3可知,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4个区域中,昼间噪声均达标; 4个功能区的夜间噪声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工业集中区达标,其余2个功能区超标。4个功能区中噪声最低的是特殊住宅区的夜间噪声,最高的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的昼间噪声。
从图12、图13可看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噪声与上年同期一致,夜间噪声上升2分贝;工业集中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分贝和4分贝;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的昼间噪声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分贝,夜间噪声和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分贝。
2021年一季度功能区噪声与国标相比,3个功能区中昼间噪声均达标,夜间有2个功能区达标,其余2个功能区超标。
图12 2021年一季度昼间噪声与上年同期变化比较
图13 2021年一季度夜间噪声与上年同期变化比较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一季度全市2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状况稳定,监测结果在正常水平范围内波动,陆地γ剂量率日平均值为0.0900~0.1210μGy/h,季平均值为0.1040μGy/h。
注:陕西省放射性水平调查值为:原野0.070~0.190μGy/h;道路0.060~0.200μGy/h;室内0.090~0.200μGy/h。
图14 2021年一季度辐射自动检测值变化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