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1年第三季度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92天(其中优为21天),占监测天数的100%。去年同期,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91天(其中优为7天),占监测天数的98.9%。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西安市环境空气国控网监测点位共有11个,经监测获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有效样本数2760个。清洁对照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有效样本数276个。
三季度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季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0.5%、12.5%、14.0%。
1、二氧化硫
三季度全市二氧化硫季均浓度值为0.017毫克/标立方米,季均浓度范围为0.002-0.049毫克/标立方米,无超标样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值下降了10.5%。
2、二氧化氮
三季度全市二氧化氮季均浓度值为0.028毫克/标立方米,季均浓度范围在0.007-0.075毫克/标立方米之间,无超标样本。二氧化氮季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5%。
3、可吸入颗粒物
三季度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季均浓度值为0.086毫克/标立方米,季均浓度范围为0.021-0.179毫克/标立方米,最高超标率出现在高新西区点位,最大超标倍数为0.19倍。全市超标样本数为6个,超标率0.65%。与去年同期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季均浓度值下降了14.0%。
4、降尘
2011年三季度降尘监测点位14个,取得有效数据42个,自然降尘量月均浓度范围为6.20-30.97吨/平方公里·月。三季度月均浓度值为19.57吨/平方公里·月,低于标准45.0%,与去年同期相比季均值上升了1.8%。
5、降水
2011年第三季度降水点位为三个,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市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66个,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4.3~7.9,有3个酸雨样本,全市pH均值为5.6。去年同期,全市pH均值为6.7,无酸雨样本。
◆水环境质量监测
2011年第三季度对西安市11条河流的26个断面、排污渠系的4个断面、“城考”的4个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的4个监测点位分别进行了常规监测。河流的水质状况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功能区划分类别进行评价,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镉、石油类;饮用水源地水质分别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进行评价;排污渠系4个断面的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城考”4个断面(即灞河口、荆峪沟、兴庆湖和严家渠)的城考项目分别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Ⅳ类、Ⅳ类和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
2011年三季度西安市11条河流中,有6条河流水质较上年同期污染加重,5条河流水质污染减轻。11条河流的26个监测断面中有4个断面水质达到其功能区划分类别,它们分别是灞河口、严家渠、三里桥和涝河入渭口断面。在26个监测断面中,有1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 12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1个断面达到V类水质,其余12个断面均为劣V类水质。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增幅为1.07%,整体水质污染略有加重。
与上年同期监测结果比较,渭河、沣河、滈河、皂河和新河的水质污染有所减轻,综合污染指数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6.49%、2.29%、23.51%、37.02%和8.16%;其余6条河流(它们是浐河、灞河、潏河、黑河、涝河和临河)的水质污染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加重,其中浐河和涝河的水质污染加重较为明显,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00.94%和31.62%。
11条河流污染程度由重至轻排序依次为:皂河〉新河〉浐河〉潏河〉渭河〉临河〉灞河〉滈河〉黑河〉沣河〉涝河。
本季度河流的主要污染物由重至轻依次为: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其污染分担率分别为33.56%、16.83%、16.19%、14.63%、10.84%、4.87%。污染物仍以有机类污染为主,重金属类污染相对较轻。
排污渠系4个断面的水质全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贾家滩断面的水质污染有所减轻,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32.94%。其余3个断面(北石桥、西兴隆、小北门)水质污染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加重,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上升了3.76%、66.24%和93.69%。排污渠系主要污染物由重至轻依次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
三季度我市“城考”4个水质断面(即灞河口、荆峪沟、兴庆湖和严家渠)的5项指标(即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均达到其相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
三季度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10257.18万吨,4个监测点位的所有项目全部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