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分析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1年第一季度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57天,占监测天数的63.3%。去年同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65天,占监测天数的72.2%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西安市环境空气国控网监测点位共有11个,经监测获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有效样本数2700个。清洁对照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有效样本数270个。

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季均浓度值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39.34%、19.61%21.48%。

1、二氧化硫

一季度全市二氧化硫季均浓度值为0.085毫克/标立方米,季均浓度范围为0.005-0.289毫克/标立方米,有78个超标样本,超标率为8.67%。与上年同期相比,季均值有所上升,增幅为39.34%

2、二氧化氮

一季度全市二氧化氮季均浓度值为0.061毫克/标立方米,季均浓度范围在0.010-0.124毫克/标立方米之间,有3个超标样本,超标率为0.33%。二氧化氮季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9.61%。

3、可吸入颗粒物

一季度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季均浓度值为0.164毫克/标立方米,季均浓度范围为0.026-0.390毫克/标立方米,最高超标率出现在临潼区点位,最大超标倍数为1.60倍。全市超标样本数为350个,超标率38.89%。与去年同期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季均浓度值上升了21.48%。

4、降尘

2011年一季度降尘监测点位14个,取得有效数据42个,自然降尘量月均浓度范围为12.52 -39.24/平方公里·月。一季度月均浓度值为21.04/平方公里·月,低于标准44.78%,与去年同期相比季均值下降了9.78%

5、降水

2011年第一季度降水点位为三个,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市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3个,未出现酸雨样本,pH季均值为7.6;去年同期,共获取降水样本6个,pH季均值为6.36,未出现酸雨样本。

水环境质量监测

2011年一季度对西安市11条河流的26个断面、排污渠系的4个断面、“城考”的4个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的4个监测点位分别进行了常规监测。河流的水质状况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功能区划分类别进行评价,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镉、石油类;饮用水源地水质分别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进行评价;排污渠系4个断面的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城考”4个断面(即灞河口、荆峪沟、兴庆湖和严家渠)的城考项目分别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Ⅳ类、Ⅳ类和类标准进行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

2011年一季度西安市11条河流中,有9条河流水质较上年同期污染减轻,2条河流水质污染加重。11条河流的26个监测断面中有5个断面水质达到其功能区划分类别,它们分别是灞河口、严家渠、三里桥、涝河入渭和艾蒿坪断面

26个监测断面中,有2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9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1个断面达到V类水质,14个断面为劣V类水质。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0.44%,,整体水质污染减轻。

与上年同期监测结果比较,新河和临河的水质污染有所加重,综合污染指数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0.20%87.02%。其余9条河流(它们是渭河、浐河、灞河、沣河、潏河、滈河、皂河、黑河和涝河)的水质污染均有不同程度的减轻,其中灞河、涝河和浐河的水质好转较为明显,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9.06%47.96%46.48%

11条河流污染程度由重至轻排序依次为:皂河〉新河〉渭河〉滈河〉临河〉河〉〉灞河黑河〉沣河〉涝河。

本季度河流的主要污染物由重至轻依次为:氨氮、石油类、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挥发酚,其污染分担率分别为33.87%20.16%12.89%11.48%10.66%8.46%。污染物仍以有机类污染为主,重金属类污染相对较轻。

排污渠系4个断面的水质全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贾家滩和西兴隆断面的水质污染有所减轻,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5.74%61.64%。小北门水质污染略有加重,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6.84%。北石桥断面污染水平与上年同期基本一致。排污渠系主要污染物由重至轻依次为:氨氮、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挥发酚。

2011年一季度我市“城考”4个水质断面(即灞河口、荆峪沟、兴庆湖和严家渠)的5项指标(即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均达到其相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

2011年一季度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8668.7万吨,4个监测点位的所有项目全部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质量监测

2011年一季度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为陕西宾馆、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高压电瓷厂、搪瓷厂、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高压电瓷厂代表工业集中区;搪瓷厂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

说明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五个区域中,仅混合区的昼间噪声达标,低于国标2.8分贝,夜间超标2.7分贝;其余4个功能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超标。特殊住宅区昼间、夜间噪声分别超标0.7分贝和2.9分贝;居民文教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分别超标2.1分贝和6.0分贝;工业集中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分别超标1.3分贝和9.6分贝;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分别超过标准0.6分贝和14.5分贝。5个功能区中噪声最低的是特殊住宅区夜间噪声,最高的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的昼间噪声。

可看出:与去年同期相比,特殊住宅区夜间和居民文教区的昼间、昼夜间噪声均低于去年,降幅在0.1分贝-3.4分贝之间;特殊住宅区昼间、昼夜间和居民文教区的夜间噪声均高于去年,升幅在0.2分贝-4.5分贝之间;混合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的昼间、夜间和昼夜间的噪声均高于去年,升幅在0.9分贝-3.9分贝之间。

2011年一季度功能区噪声与去年相比,噪声污染整体有所加剧。与国标相比,仅混合区的昼间噪声达标,混合区的夜间噪声及其余4个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均超标。特别是夜间噪声超标幅度较大,最高超标14.5分贝,因此,对噪声污染管理和治理工作应该加强,特别是夜间噪声应重点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