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1年西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5天,达标率为72.6%,其中优级天数为62天。全市河流整体水质持续好转,全市地表水系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无Ⅴ类及劣Ⅴ类水质。降尘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降水无酸雨污染。全市市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全市辐射环境监测正常。

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

2021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5天(其中优级为62天),优良率为72.6%。环境空气6个监测项目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达到或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

(一)监测点位

2021年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城市点共有14个,分别为高压开关厂、兴庆小区、纺织城、小寨、市体育场、高新西区、经开区、长安区、临潼区、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广运潭、无线电监控中心、鄠邑区文体局和草滩,其中草滩为清洁对照点。

(二)监测结果分析评述

1.二氧化硫

2021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87倍,与上年度相比年均值无变化。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89倍,与2020年相同。

图1 2020年、2021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硫年平均值对比

2.二氧化氮

2021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40微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相同,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2.4%。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01倍,比2020年下降1.3%。

图2 2020年、2021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对比

3.颗粒物(PM10

2021年全市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82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天气),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7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5.7%。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21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43倍,比2020年上升12.0%。详见图3。

图3 2020年、2021年国控城市点颗粒物PM10年平均值对比

4.颗粒物(PM2.5

2021年全市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41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天气),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7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19.6%。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65倍,比2020年下降8.1%。

图4 2020年、2021年国控监测子站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对比

5.一氧化碳

2021年全市一氧化碳日平均最大值为2.1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68倍,比2020年下降了13.3%。

6.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2021年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最大值为270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4倍,比2020年下降了3.1%。

7.降尘

2021年降尘监测点位7个,取得有效数据76个,自然降尘量月平均值范围在1.2-13.1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年平均值为6.0吨/(平方公里•30天)。与上年度相比,降尘年平均浓度上升了13.2%。

8.降水pH值

全市有3个降水监测点位,分别是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和市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166个,无酸雨样本数。全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5.82-8.09,pH年平均值为6.92,酸雨发生频率为0。2020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6.26-8.86,pH年平均值为7.01,获取降水样本128个,无酸雨样本数。

二、水环境

2021年对西安市地表水43个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的13个监测点位进行了常规监测。

(一)河流水质

2021年西安市共监测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43个,42个监测断面的水质达到其功能区划分类别。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地表水系Ⅰ~Ⅲ类水质断面40个,占93%;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7%;无Ⅴ类及劣Ⅴ类水质。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见表1,省控及以上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表1 2021年度河流水质类别评价结果

水质类别

断面个数(个)

占监测断面的百分比(%)

I类

1

2.3

Ⅱ类

16

37.2

Ⅲ类

23

53.5

Ⅳ类

3

7.0

表2 2021年度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功能区划分类别

上年同期

本年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渭河横桥

-

天江人渡

-

耿镇桥

-

新丰镇大桥

-

沙王渡

-

灞河口

-

三郎村

-

梁家桥

-

三里桥

-

农场西站

劣Ⅴ

-

黑河入渭

-

涝河入渭

-

新河入渭

劣Ⅴ

-

临河入渭

-

文涝路

劣Ⅴ

-

太平河入皂

-

贾家滩

-

西兴隆

-

田峪口

-

西铜桥

-

马东村

-

石川河入渭

-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断面功能区划分类别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二)饮用水水质

2021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69512.34 万吨,其中地表水取水量59228.50万吨,地下水取水量10283.84 万吨。全市13个在用市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2021年全市13个在用市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分析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西安市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序号

所在县、区

水源地名称

水源类型

1

西咸新区

西北郊水源地(备用)

地下水

2

经开区

渭滨水源地*

地下水

3

西咸新区

沣、皂河水源地*

地下水

4

灞桥区

灞、浐河水源地*

地下水

5

浐灞管委会

东北郊段村水源地(备用)

地下水

6

周至县

黑河金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7

周至县

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

河流

8

周至县

田峪水源地

河流

9

长安区

沣峪水源地

河流

10

长安区

石砭峪水源地

河流

11

浐灞管委会

浐河水源地

河流

12

蓝田县

李家河水库

河流

13

周至县

就峪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河流

14

鄠邑区

甘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湖库

15

蓝田县

岱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湖库

注:带*为国家重点监管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9、10、11月份道路中断未釆测;浐河水源地、东北郊段村水源地为备用水源,不参与达标率计算。

三、声环境

2021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及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

(一)功能区噪声

2021年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为陕西宾馆、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四医大贵宾楼、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代表工业集中区;四医大贵宾楼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4次。

2021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结果见下表。

2021年西安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统计 单位:dB(A)

功能区

特殊住宅区

居民文教区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工业集中区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20年

48

44

62

57

57

51

57

54

66

62

2021年

49

44

54

48

55

50

58

52

67

62

国标

50

40

55

45

60

50

65

55

70

55

2021年功能区噪声与上年相比,5个功能区噪声污染程度表现为2个功能区噪声整体减轻,3个功能区噪声稳定。与国标相比,5个功能区中昼间噪声均达标,夜间噪声有2个功能区达标。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21年道路交通噪声布点为155个,实测点位为154个(1个路段封闭施工未监测),监测道路总长201.97公里,平均路宽36.7米,平均车流量为2877(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8.7分贝。2021年平均车流量比2020年增加了923(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低于上年0.7分贝,按照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等级属于二级,总体水平评价为较好,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三)区域环境噪声

2021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布点200个,实测200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2分贝,高于上年0.4分贝,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等级属于三级,总体水平评价为一般,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四、辐射环境

2021年全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状况稳定,监测结果在正常水平范围内波动,陆地γ剂量率日平均值为0.902~0.1210μGy/h,年平均值为0.1042μGy/h。

注:陕西省放射性水平调查值为:原野0.070~0.190μGy/h;道路0.060~0.200μGy/h;室内0.090~0.200μGy/h。

措施与行动

一是铁腕治理,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编制了《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VOCs专项整治行动和臭氧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遏制臭氧污染势头。对全市112家涉VOCs重点管控企业开展帮扶检查,对96家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完成了5家企业源头替代试点工作。对全市783家汽修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问题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公开约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点扬尘污染源在线监测整治工作。印发了《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西安市环境质量保障重点管控实施方案》,摸排形成了重点污染源管控清单,将3443家工业源,3128个扬尘源,18458家餐饮源管控责任落实到区县、街办具体人员。会期每日开展会商研判,现场安排部署当日重点管控工作。对全市200个镇街(片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月度考核排名,每月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后20位的镇街(片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是源头整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潏河、皂河等部分河渠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偏高问题督促相关区县、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排查整改。按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加大水源地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石川河西安段、渭河西安段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做好十四运水环境保障,加密浐灞河等流域水质监测及分析预警,落实沿线排口“一口一人、一口一策”工作安排,针对水质异常问题及时提醒责任单位排查整治。

三是源头管控,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印发了《西安市2021年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对全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我市辖区内10个国考地下水监测点位丰水期、枯水期的采样工作。指导5个区县申报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按照每季度全覆盖的要求,持续对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是紧盯问题,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完成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中牵头的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向省级部门备案。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秦岭区域交叉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等。按照市委秦岭办转发的秦岭区域疑似“五乱”图斑信息,完成了4个疑似“乱排乱放”点位的排查。推进2021年度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对16个市级生态村进行了资料审查并完成市级联合复核命名。

五是动真碰硬,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006人次,检查企业17405家次,对1786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5190.89万元;办理查封扣押案件33起,办理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4起,办理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6起。

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单位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0

60

µg/m3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40

µg/m3

一氧化碳(CO)

24小时平均

4

4

mg/m3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µg/m3

颗粒物(PM10

年平均

40

70

µg/m3

颗粒物(PM2.5

年平均

15

35

µg/m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毫克/升

序号

分类

标准值

项目

1pH值(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饱和率 90% (或7.5)

6

5

3

2

3化学需氧量

15

15

20

30

40
4

氨氮(NH3-N)

0.15

0.5

1.0

1.5

2.0

5总磷(以 P 计)

0.02 (湖、库O.01)

0.1 (湖、库O.025)

0.2 (湖、库O.05)

0.3 (湖、库O.1)

0.4 (湖、库O.2)
6

总氮(湖、库,以N计)

0.2

0.5

1.0

1.5

2.0

7挥发酚

0.002

0.002

0.005

0.01

0.1
8

石油类

0.05

0.05

0.05

0.5

1.0

批准部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主编部门: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发布日期: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