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0天,达标率为68.3%,其中优级天数为56天。全市河流整体水质污染有所减轻,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4.1%。降尘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降水无酸雨污染。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全市辐射环境监测正常。
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
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0天(其中优级为56天),优良率为68.3%。环境空气6个监测项目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
(一)监测点位
2020年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城市点共有13个,分别为高压开关厂、兴庆小区、纺织城、小寨、市人民体育场、高新西区、经开区、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广运潭和草滩,其中草滩为清洁对照点。
(二)监测结果分析评述
1.二氧化硫
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87倍,与上年度相比年均值下降了11.1%。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89倍,比2019年下降19.0%。详见图1。
图1 2019年、2020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硫年平均值对比
2.二氧化氮
2020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41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3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14.6%。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一致,比2019年下降7.0%。详见图2。
图2 2019年、2020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对比
3.颗粒物(PM10)
2020年全市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91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10.8%。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9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28倍,比2019年下降16.9%。详见图3。
图3 2019年、2020年国控城市点颗粒物PM10年平均值对比
4.颗粒物(PM2.5)
2020年全市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51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46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12.1%。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80倍,比2019年下降21.5%。详见图4。
图4 2019年、2020年国控监测子站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对比
5.一氧化碳
2020年全市一氧化碳日平均最大值为2.1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63倍,比2019年下降了11.8%。
6.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2020年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最大值为243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1倍,比2019年下降了4.2%。
7.降尘
2020年度降尘监测点位7个,取得有效数据67个,自然降尘量月平均值范围在1.9-16.9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年平均值为5.3吨/(平方公里•30天)。与上年度相比,降尘年平均浓度下降了33.8%。
8.降水pH值
全市有3个降水监测点位,分别是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和市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128个,无酸雨样本数。全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6.26-8.86,pH年平均值为7.01,酸雨发生频率为0。2019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6.36-7.98,pH年平均值为7.02,获取降水样本130个,无酸雨样本数。
二、水环境
2020年对西安市14条河流的33个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的13个监测点位进行了常规监测。
(一)河流水质
2020年西安市14条河流的33个监测断面中,有26个断面水质达到划分类别,达标率为78.8%。在33个监测断面中,有1个断面达到Ⅰ类水质,14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11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4个断面达到V类水质,其余3个断面为劣V类水质。
与上年监测结果相比,西安市14条河流中,10条河流污染减轻,4条河流污染加重,其中水质污染增幅和降幅最大的河流分别为皂河和灞河。14条河流水质污染状况由重至轻依次为:新河〉皂河〉临河〉滈河〉潏河〉泾河〉太平河〉石川河〉浐河〉涝河〉渭河〉沣河〉黑河〉灞河。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见图5。
2020年全市河流的超标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在全市33个监测断面中,2项污染物出现的超标断面个数分别为氨氮5个断面、总磷4个断面,其中氨氮出现的最大值超标断面为新河入渭口监测断面,总磷出现的最大值超标断面为丈八沟监测断面。
图5 2020年河流水质评价结果
(二)饮用水水质
2020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61624.68万吨,其中地表水取水量51650.38万吨,地下水取水量9974.3万吨。全市1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2020年全市1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分析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西安市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序号 | 所在县、区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类型 |
1 | 西咸新区 | 西北郊水源地(备用) | 地下水 |
2 | 经开区 | 渭滨水源地* | 地下水 |
3 | 西咸新区 | 沣、皂河水源地* | 地下水 |
4 | 灞桥区 | 灞、浐河水源地* | 地下水 |
5 | 浐灞管委会 | 东北郊段村水源地(备用) | 地下水 |
6 | 周至县 | 黑河金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7 | 周至县 | 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8 | 周至县 | 田峪水源地 | 河流 |
9 | 长安区 | 沣峪水源地 | 河流 |
10 | 长安区 | 石砭峪水源地 | 河流 |
11 | 浐灞管委会 | 浐河水源地 | 河流 |
12 | 蓝田县 | 李家河水库 | 河流 |
13 | 周至县 | 就峪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 河流 |
14 | 鄠邑区 | 甘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调剂水源) | 湖库 |
15 | 蓝田县 | 岱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湖库 |
*注:为国家重点监管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8月份道路中断未釆测;浐河水源地、东北郊段村水源地为备用水源,不参与达标率计算。
三、声环境
2020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及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
(一)功能区噪声
2020年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为陕西宾馆、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四医大贵宾楼、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代表工业集中区;四医大贵宾楼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4次。
2020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结果见下表。
2020年西安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统计 单位:dB(A)
功能区 | 特殊住宅区 | 居民文教区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工业集中区 |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2019年 | 48 | 43 | 51 | 45 | 54 | 49 | 59 | 54 | 68 | 64 |
2020年 | 48 | 44 | 62 | 57 | 57 | 51 | 57 | 54 | 66 | 62 |
国标 | 50 | 40 | 55 | 45 | 60 | 50 | 65 | 55 | 70 | 55 |
注:栏目中倾斜字体的噪声值属于超标。
2020年功能区噪声与上年相比,有2个功能区受建筑施工影响噪声污染状况加重外,其余3个功能区噪声污染程度整体稳定和减轻。与国标相比,5个功能区中昼间有4个功能区达标,夜间有1个功能区达标。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20年道路交通噪声网格布点为155个,实测点位为153个(2个路段封闭施工未监测),监测道路总长199.77公里,平均路宽36.7米,平均车流量为1954(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9.4分贝。2020年平均车流量比2019年减少了442(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低于上年1.1分贝,按照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强度等级属于二级,总体水平评价为较好,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减轻。
(三)区域环境噪声
2020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布点200个,实测200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与上年持平,按照城市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强度等级属于三级,总体水平评价为一般,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四、辐射环境
2020年西安市2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状况稳定,监测结果在正常水平范围内波动,陆地γ剂量率日平均值为0.0900~0.1210μGy/h,年平均值为0.1040 μGy/h。
注:陕西省放射性水平调查值为:原野0.070~0.190μGy/h;道路0.060~0.200μGy/h;室内0.090~0.200μGy/h。
措施与行动
一是铁腕治理,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顶层设计抓谋划。以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为主要抓手,牵头制定了《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了12大类56项重点任务,细化了178条具体工作措施,为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重点任务抓推进。完成了97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9台工业炉窑治理,2家企业低VOCs物料源头替代试点。开展了扬尘治理“突击月”行动。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污染问题,对露天焚烧问题突出的5个区12个街办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冬病夏治抓难点。特别是针对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改造工作,在2019年对10台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2020年又提出了“西安排放限值”,进一步加严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目前,涉及8家供热企业30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专项治理抓短板。在全市开展了VOCs专项整治行动,以工业源、交通源、城市面源VOCs整治为重点,三源共治、综合施策。以煤、尘、车、源管控为重点,以重污染天气应对为关键,拟定了六大方面26项主要任务85条攻坚措施,在全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空气管控抓研判。成立了市、区两级空气质量管控专班领导小组,开展空气质量管控24小时值守调度工作。充分利用西安智慧环保综合指挥平台,发挥网格化监管能力,对数据异常、持续偏高、问题突出的区域,利用实时监测大数据锁定重点污染源,及时调度区县专班开展污染源排查与整改;跟踪研究总结全市及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规律特征,每周提出科学管控建议。会同“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未央区、阎良区、高陵区、浐灞生态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强化监管抓能力。在全市337余辆出租车上安装了道路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对全市4000余条路段PM10、PM2.5浓度进行实时监控,科学调度指导全市道路保洁工作;对485家重点涉气工业企业启动实施 “环保用电工况监管”,间接判断企业生产设施、污处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阎良、长安等区域开展环保烟火监控系统建设,对171个点位周边3公里焚烧污染问题进行巡航监控;启动各街办、乡镇、开发区园办200个国标三参数空气监测站升级为六参数工作。
二是源头整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力度实施市、县级地下水源地和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57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清理整治。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开展了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33个,划定率100%。加大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了13个城市地下水源地和33个“千吨万人”水源地标识标牌、一源一档、应急预案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排查分析基础上,建立了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为后期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源头管控,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完成了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工作,市辖9个区县、2个开发区以及市本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已经全面结束,并顺利通过了省上评审。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问题清单,实施“一村一策”治理方案,为下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紧盯问题,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我市秦岭区域纳入“绿盾”2017—2020问题台账和疑似线索核查的45个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实现“清零”。严把涉秦岭北麓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按照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总体安排,先后完成了四批次、涉及类别150余项基础资料的报送工作,有力促进了陕西省“三线一单”初步成果的形成。
五是努力攻坚,积极参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市20个区县、开发区普查工作全部通过市级验收。依据对各区县、开发区普查工作验收情况,对照《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表》内容,进行了西安市普查工作自查评估,编制完成了《西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自评估报告》,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2020年10月份,国务院“二污普”领导小组对我市7个单位、29名工作人员发文表扬,我市“二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的技术报告被评为全国优秀技术报告三等奖。
六是动真碰硬,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2020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4780人次,检查企业15725家次;对707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604家次,罚款5220.74万元(其中机动车17.72万元,年检企业103.68万元,非道路移动机械54.7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件,罚款3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企业91家;停产限产3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件;拘留人员3人;移送司法案件2件;约谈企业97家,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 平均时间 | 浓度限值 |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单位 | ||
二氧化硫(SO2) | 年平均 | 20 | 60 | µg/m3 |
二氧化氮(NO2) | 年平均 | 40 | 40 | µg/m3 |
一氧化碳(CO) | 24小时平均 | 4 | 4 | mg/m3 |
臭氧(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00 | 160 | µg/m3 |
颗粒物(PM10) | 年平均 | 40 | 70 | µg/m3 |
颗粒物(PM2.5) | 年平均 | 15 | 35 | µg/m3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毫克/升
序号 | 分类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
标准值 | |||||||
项目 | |||||||
1 | pH值(无量纲) | 6~9 | |||||
2 | 溶解氧 | ≥ | 饱和率90% (或7.5) | 6 | 5 | 3 | 2 |
3 | 化学需氧量 | ≤ | 15 | 15 | 20 | 30 | 40 |
4 | 氨氮(NH3-N) | ≤ | 0.15 | 0.5 | 1.0 | 1.5 | 2.0 |
5 | 总磷(以P计) | ≤ | 0.02 (湖、库O.01) | 0.1 (湖、库O.025) | 0.2 (湖、库O.05) | 0.3 (湖、库O.1) | 0.4 (湖、库O.2) |
6 | 总氮(湖、库,以N计) | ≤ | 0.2 | 0.5 | 1.0 | 1.5 | 2.0 |
7 | 挥发酚 | ≤ | 0.002 | 0.002 | 0.005 | 0.01 | 0.1 |
8 | 石油类 | ≤ | 0.05 | 0.05 | 0.05 | 0.5 | 1.0 |
批准部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主编部门: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发布日期: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