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19年西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助力“追赶超越”,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和“五新”战略,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铁腕治霾为重点,以生态环境补短板工作和中央及陕西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力以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25天,达标率为61.6%,其中优级天数为42天。全市河流整体水质污染有所减轻,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22.5%。降尘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降水无酸雨污染。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全市辐射环境监测正常。

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

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5天(其中优级为42天),优良率为61.6%。环境空气6个监测项目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和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值均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

(一)监测点位

2019年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城市点共有13个,分别为高压开关厂、兴庆小区、纺织城、小寨、市人民体育场、高新西区、经开区、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广运潭和草滩,其中草滩为清洁对照点。

(二)监测结果分析评述

1.二氧化硫

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85倍,与上年度相比年均值下降了40.0%。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86倍,比2018年下降44.7%。详见图1。

图1  2018年、2019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硫年平均值对比

2.二氧化氮

2019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4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20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12.7%。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08倍,比2018年下降19.6%。详见图2。

图2   2018年、2019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对比

3.颗粒物(PM10)

2019年全市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10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46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16.4%。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231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54倍,比2018年下降18.1%。详见图3。

 图3   2018年、2019年国控城市点颗粒物PM10年平均值对比

4.颗粒物(PM2.5)

2019年全市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5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66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7.9%。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7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1.29倍,比2018年下降3.9%。详见图4。

图4   2018年、2019年国控监测子站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对比

5.一氧化碳

2019年全市一氧化碳日平均最大值为2.6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58倍,比2018年下降了22.7%。

6.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2019年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最大值为218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4倍,比2018年下降了7.8%。

7.降尘

2019年度降尘监测点位14个,取得有效数据165个,自然降尘量月平均值范围在1.7-32.3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年平均值为8.0吨/(平方公里•30天)。与上年度相比,降尘年平均浓度下降了33.3%。

8.降水pH值

全市有3个降水监测点位,分别是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和市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130个,无酸雨样本数。全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6.36-7.98,pH年平均值为7.02,酸雨发生频率为0。2018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6.01-8.03,pH年平均值为6.92,获取降水样本116个,无酸雨样本数。

二、水环境

2019年对西安市14条河流的33个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的4个监测点位进行了常规监测。

(一)河流水质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图5。

图5   2019年河流水质评价结果

2019年西安市14条河流的33个监测断面中,有28个断面水质达到划分类别,达标率为84.8%。在33个监测断面中,有15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7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7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其余4个断面均为劣V类水质。

与上年监测结果相比,西安市14条河流的污染状况均有不同程度地减轻,其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降幅在2.4%~57.8%之间,其中降幅最大的为皂河。14条河流水质污染状况由重至轻依次为:新河〉临河〉潏河〉太平河〉滈河〉皂河〉泾河〉石川河〉灞河〉浐河〉渭河〉黑河〉涝河〉沣河。

2019年全市河流的超标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在全市33个监测断面中,3项污染物出现的超标断面个数分别为氨氮5个断面、总磷3个断面以及高锰酸盐指数1个断面,其中氨氮出现的最大值超标断面为新河入渭口监测断面,其余两项污染物出现的最大值超标断面均为丈八沟监测断面。

(二)饮用水水质

2019年西安市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总量为53171.68万吨,其中地表水41789.02万吨,地下水11776.01万吨。黑河地表水型水源地共监测62项,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浐灞、沣皂和渭滨地下水型水源地共监测39项,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2019年西安市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19年7月进行了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监测(地表水109项、地下水93项),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2019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及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

(一)功能区噪声

2019年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为陕西宾馆、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四医大贵宾楼、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代表工业集中区;四医大贵宾楼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4次。

2019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结果见表1。

表1  2019年西安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统计   单位:dB(A)

功能区

特殊住宅区

居民文教区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工业集中区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18年

52

46

57

49

56

52

59

54

68

64

2019年

48

43

51

45

54

49

59

54

68

64

国标

50

40

55

45

60

50

65

55

70

55

注:栏目中倾斜字体的噪声值属于超标。

2019年功能区噪声与上年相比,除个别区域受建筑施工影响噪声污染超标外,整体减轻。与国标相比,5个功能区中昼间噪声均达标,夜间有3个功能区达标。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道路交通噪声网格布点为155个,实测点位为155个,监测道路总长202.10公里,平均路宽36.5米,平均车流量为2396(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70.5分贝。2019年平均车流量比上年减少了152(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高于上年0.7分贝,按照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强度等级属于三级,总体水平评价为一般,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三)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布点200个,实测200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低于上年0.3分贝,按照城市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强度等级属于三级,总体水平评价为一般,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四、辐射环境

2019年西安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状况稳定,监测结果在正常水平范围内波动,陆地γ剂量率日平均值为0.0900~0.1210μGy/h,年平均值为0.1040 μGy/h。

措施与行动

一是强力推进铁腕治霾。搬迁或关停7家重污染企业,分类整治771户“散乱污”企业,全面完成西京水泥有限公司30万吨水泥产能置换压减任务;削减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耗41万吨,完成14万户城乡居民散煤治理、21台燃煤工业窑炉整治、1544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施常态化限行,淘汰高排放老旧车5.4万余辆。进入秋冬季后,对173家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将4800余家工业源、施工源和350余万辆移动源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建成投运“智慧环保”综合监控指挥平台,初步形成了“多维感知、指挥调度、任务督办、量化考核、数据分析、运维保障”六大板块为主体的环保物联网在线动态监控、监管体系。

二是不断强化水污染防治。完成21处黑臭水体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整治工作受到省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黑臭水体治理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完成了市级饮用水源地85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5个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治、县级及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和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排查摸底和上报工作。完成排污口排查和61处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封堵整治工作。2019年12月,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来陕调研期间,对西安市水污染防治成效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给予高度肯定和评价。

三是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秦岭北麓突出问题整治,17个列入西安市整治台账的“乱排乱放”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治。扎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秦岭区域“绿盾2017”、“绿盾2018”排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对生态环境部反馈的40个人类活动变化点位逐一进行了实地核查。

四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耕地质量类别划定目标任务。安全利用9300余亩中轻度污染耕地。完成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布设和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部土壤调查技术组对西安市信息采集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五是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制定了《西安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狠抓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2月底,涉及我市的21项反馈问题中,7个牵头整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14个配合整改问题均按照省级牵头部门要求持续推进整改。

六是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涉水、涉气、“散乱污”等企业专项检查,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946起,共处罚款5397万元。严格执行《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计罚1件,罚款140万元;查封、扣押215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12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起,拘留14人,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置了11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

七是全力推进绿色发展、“生态西安”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市局认真履行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治理、土壤生态环境治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绿色文明建设、“三河一山”生态廊道建设、周至、蓝田生态县建设7个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系列专题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编制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从7个方面,提出了118条工作任务,构成了未来两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目标与框架。

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单位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0

60

µg/m3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40

µg/m3

一氧化碳(CO)

24小时平均

4

4

mg/m3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µg/m3

颗粒物(PM10)

年平均

40

70

µg/m3

颗粒物(PM2.5)

年平均

15

35

µg/m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毫克/升

序号

分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标准值

项目

1

pH值(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饱和率90% (或7.5)

6

5

3

2

3

化学需氧量

15

15

20

30

40

4

氨氮(NH3-N)

0.15

0.5

1.0

1.5

2.0

5

总磷(以P 计)

0.02 (湖、库O.01)

0.1 (湖、库O.025)

0.2 (湖、库O.05)

0.3 (湖、库O.1)

0.4 (湖、库O.2)

6

总氮(湖、库,以N计)

0.2

0.5

1.0

1.5

2.0

7

挥发酚

0.002

0.002

0.005

0.01

0.1

8

石油类

0.05

0.05

0.05

0.5

1.0

批准部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主编部门: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发布日期: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