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以及西安市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助力“追赶超越”,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和“五新”战略,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铁腕治霾为重点,以生态环境补短板工作和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西安。
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80天,达标率为49.3%,其中优级天数为16天。全市15条河流水质与上年相比有所好转,32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9.9个百分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全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全市辐射环境监测正常。
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
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80天(其中优级为16天),优良率为49.3%。环境空气6个监测项目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和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值均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
(一)监测点位
2017年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城市点共有13个,分别为高压开关厂、兴庆小区、纺织城、小寨、市人民体育场、高新西区、经开区、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广运潭和草滩,其中草滩为清洁对照点。
(二)监测结果分析评述
1.二氧化硫
2017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68倍,与上年度相比年均值下降了5.0%。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68倍,比2016年下降5.9%。详见图1。
图1 2016年、2017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硫年平均值对比
2.二氧化氮
2017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5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48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上升了11.3%。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35倍,比2016年上升9.1%。详见图2。
图2 2016年、2017年国控城市点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对比
3.颗粒物(PM10)
2017年全市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130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86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下降了5.1%。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31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1.13倍,比2016年上升5.3%。详见图3。
图3 2016年、2017年国控城市点颗粒物PM10年平均值对比
4.颗粒物(PM2.5)
2017年全市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73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09倍,与上年相比年均值上升了2.8%。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21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1.87倍,比2016年上升10.8%。详见图4。
图4 2016年、2017年国控监测子站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对比
5.一氧化碳
2017年全市一氧化碳日平均最大值为4.9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的浓度为2.8毫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值二级标准0.30倍,比2016年下降了9.7%。
6.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2017年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最大值为268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的浓度为185微克/立方米,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6倍,比2016年上升了14.2%。
7.降尘
2017年降尘监测点位14个,取得有效数据166个,自然降尘量月平均值范围在4.5-47.8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年平均值为13.2吨/(平方公里•30天)。与上年度相比,降尘年平均浓度下降了5.0%,
8.降水pH值
全市有3个降水监测点位,分别是莲湖区站、省气象局和市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123个,无酸雨样本数。全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5.7-7.4,pH年平均值为6.7,酸雨发生频率为0。2016年降水pH值监测范围为6.1-7.1,pH年平均值为6.7,获取降水样本108个,无酸雨样本数。
二、水环境
2017年对西安市15条河流的32个断面、河流源头的18个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的4个监测点位进行了常规监测。
(一)河流水质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图5。
图5 2017年河流水质评价结果
2017年西安市15条河流的32个监测断面中,有16个断面水质达到划分类别,达标率为50%。在32个监测断面中,有8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5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5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4个断面为V类水质,其余10个断面均为劣V类水质。
与上年监测结果相比,西安市15条河流中,除皂河污染有所加重外,其余14条河流污染状况均有不同程度地减轻,其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降幅在4.9%~48.2%之间。15条河流水质污染状况由重至轻依次为:皂河〉新河〉临河〉泾河〉滈河〉潏河〉石川河〉零河〉渭河〉沣河〉浐河〉灞河〉黑河〉涝河〉辋川河。
2017年西安市河流的主要污染物由重至轻依次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其污染分担率分别为:26.7%、20.6%、11.0%、9.5%、8.2%和7.3%,6项主要污染物的污染合计为83.3%。与上年相比,除石油类的污染程度有所加重外,其余各项主要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均有不同程度地减轻,降幅在6.5%~25.8%之间。(二)河源水质
2017年西安市河流源头的18个监测断面中,有15个断面达到其功能区水质划分类别。与上年相比,16个断面的水质污染减轻。河源整体水质污染减轻。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
详见图6。
图6 2017年河源水质与上年同期比较
(三)饮用水水质
2017年西安市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总量为45215.94万吨,其中地表水38209.88万吨,地下水7006.06万吨。黑河地表水源地共监测62项,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浐河、沣渭和渭滨地下水源地共监测23项,其中渭滨地下水源地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沣渭地下水源地3、4、12月超Ⅲ类标准,浐河6月超Ⅲ类标准。2017年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1%。2017年6月进行了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监测(地表水109项、地下水39项),达标率为95.3%。
三、声环境
2017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及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
(一)功能区噪声
2017年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为陕西宾馆、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四医大贵宾楼、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汉庭连锁酒店丝绸群雕店代表工业集中区;四医大贵宾楼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4次。
2017年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结果见表1。
表12017年西安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统计 单位:dB(A) | ||||||||||
功能区 | 特殊住宅区 | 居民文教区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工业集中区 |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2016年 | 53 | 47 | 54 | 48 | 57 | 51 | 59 | 54 | 68 | 62 |
2017年 | 50 | 46 | 59 | 54 | 56 | 51 | 57 | 52 | 69 | 63 |
国标 | 50 | 40 | 55 | 45 | 60 | 50 | 65 | 55 | 70 | 55 |
注:栏目中倾斜字体的噪声值属于超标。
2017年功能区噪声与上年相比,除个别区域受建筑施工影响噪声污染状况有所加重外,整体基本稳定。与国标相比,5个功能区中昼间噪声有4个功能区达标,夜间有1个功能区达标。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7年道路交通噪声网格布点为155个,实测点位为155个,监测道路总长202.10公里,平均路宽36.5米,平均车流量为2805(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70.6分贝。2017年平均车流量比2016年增加了918(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低于上年0.6分贝,按照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强度等级属于三级,总体水平评价为一般,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三)区域环境噪声
2017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布点200个,实测200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5分贝,高与上年0.8分贝,按照城市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强度等级属于三级,总体水平评价为一般,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四、辐射环境
2017年1至12月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状况稳定,监测结果在正常水平范围内波动,陆地γ剂量率日平均值为0.900~0.121μGy/h,年平均值为0.1041 μGy/h。
措施与行动
一是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21次,撰写心得体会46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统一了党委班子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全系统开展了“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狠抓扶贫帮困,大力开展“十送”活动,采取支部+贫困户的模式,机关十个支部与蓝田县康偏村10户贫困户结对用心用情用力真帮扶,脱贫攻坚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铁腕治霾工作持续加力。2017年全市铁腕治霾工作紧紧围绕王永康书记提出的“治霾十法”强力推进。制定出台了《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和《西安市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组建了250人的铁腕治霾督查队伍,进行交叉检查。2017年西安市铁腕治霾任务一项一项推进,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见效,多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煤炭削减方面:削减散煤233.39万吨,完成率为179.53%。
燃煤锅炉拆改方面: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005台,完成率100%;拆除0.5蒸吨以下小燃煤锅炉设施926台,完成率100%;拆除驻军单位燃煤锅炉40台,完成率100%。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面:摸排并核定“散乱污”企业2059户,已清理取缔1531户,完成率75.9%。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划定并规范整治夜市烧烤集中经营区47处;摸排餐饮经营单位18587家,整治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8306家;832家汽车维修企业和16家工业企业完成了有机废气深度治理;查封关停企业烤漆房165家;157座加油站完成了油气三次回收改造。
机动车污染整治方面:淘汰黄标车14826辆,完成率为100%。在全市设立机动车尾气联合检查点位64处,检查各类机动车123535辆,查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11097辆。
网格化管理方面:在全市设立1个一级网格、20个二级网格、219个三级网格、3556个四级网格。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奖励办法》;在全市三级网格(街镇级)设置了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落实专职网格员1284名。
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完成了国维淀粉厂4台、灞桥热电厂2台、西郊电厂1台共7台小火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以及 79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三是水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制定了《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了2017年渭河西安段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西安市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及《西安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四级河长体系。坚持每月对市级19个河(湖)水质断面监测数据进行两次汇总。扎实组织全市主要河流水体断面巡查,全面了解掌握各区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排污口整治和各河渠现状。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督办进度。不断强化水源地监管,科学划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四是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实施。8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列入市级减排实施方案的157个重点减排项目进展顺利,运行情况良好,达到了国家减排核查要求。
五是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蓝田县华胥、泄湖2个镇共23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争取了3000万(含中省下达资金和市、区配套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2018年工作方案》。建立了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确定了17个疑似污染地块。
六是环评制度不断优化。制定了《西安市环保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了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实现“零上门”方便办事群众。2017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01个,登记表备案项目11059个,共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31个。
七是辐射与固废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牵头完成了西安市迎接全国人大张德江委员长现场检查视察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迎检方案,并完成了5个单行方案和3个专项方案制定工作。高标准完成了环保部放射源安全大检查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借鉴杭州“五废共治”经验做法,制定了《西安市危险废物治理方案》。完成了833家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44家。检查各类单位现场56个,办理下级意见16个。
八是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2017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4747人次,检查企业1077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20家次,处罚金额2867万元,约谈企业70余家次。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432件,其中实施按日计罚4件;实施查封、扣押316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70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36起,拘留26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6起。完成40家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12369共受理环境投诉15800件,受理率100%,处理率99%。共收到12345平台转批环境投诉1529件,均予以受理。
九是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全力整改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督察期间,共受理省委批办案件556件,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办结并公示。2017年8月份,向西安市反馈督察意见,根据反馈问题,细化梳理出34个具体问题,并制定了《西安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15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余1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大力抓好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西安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时限要求,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的督导检查工作。涉及西安市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项,其余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积极整改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中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将巡视组指出的12项问题细化为32个子项目,逐项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32个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迅速推进“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和问责工作方案》,成立了4个重点问题整治督导小组,分片包抓,逐个现场督导曝光问题整改工作。
十是生态环境补短板工作迅速推进。积极做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牵头工作。制定了《关于成立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的意见》,设立了9个专项小组,明确了发改、水务、环保等6个牵头单位,在向15个市级部门和20个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后,协调,制定了《补齐生态环境短板1+6组合方案》,并坚持每月向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是各项保障工作扎实有力。财务工作方面。制定《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办法》,主动对接省厅,争取支持,全年共争取到中省环保专项资金2.16亿元,下达市级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了燃煤锅炉拆除、水气污染治理及保护、黄标车淘汰、农村环境保护、土壤污染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环保法规宣教方面。完成了《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制定了《落实2017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具体到个人,所有任务已全部完成。“西安环保”微信公众号跻身全国环保政务微信前十位。2017年撰写并发出新闻通稿436篇。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新闻宣传工作考核通报中居第一。环境科研方面。顺利完成了《西安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西安市臭氧污染成因初步诊断及防治对策研究》、《西安市城市黑臭水体调研与对策研究》等6项科研任务,并获得省市表彰。积极推进中日、中法大气环境科研交流协作,为西安市雾霾和臭氧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制定了《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推进西安与西咸新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体化融合奠定了有力的规划保障。
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 平均时间 | 浓度限值 |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单位 | ||
二氧化硫(SO2) | 年平均 | 20 | 60 | µg/m3 |
二氧化氮(NO2) | 年平均 | 40 | 40 | µg/m3 |
一氧化碳(CO) | 24小时平均 | 4 | 4 | mg/m3 |
臭氧(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00 | 160 | µg/m3 |
颗粒物(PM10) | 年平均 | 40 | 70 | µg/m3 |
颗粒物(PM2.5) | 年平均 | 15 | 35 | µg/m3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毫克/升
序号 | 分类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
标准值 | |||||||
项目 | |||||||
1 | pH值(无量纲) | 6~9 | |||||
2 | 溶解氧 | ≥ | 饱和率90% (或7.5) | 6 | 5 | 3 | 2 |
3 | 化学需氧量 | ≤ | 15 | 15 | 20 | 30 | 40 |
4 | 氨氮(NH3-N) | ≤ | 0.15 | 0.5 | 1.0 | 1.5 | 2.0 |
5 | 总磷(以P 计) | ≤ | 0.02 (湖、库O.01) | 0.1 (湖、库O.025) | 0.2 (湖、库O.05) | 0.3 (湖、库O.1) | 0.4 (湖、库O.2) |
6 | 总氮(湖、库,以N计) | ≤ | 0.2 | 0.5 | 1.0 | 1.5 | 2.0 |
7 | 挥发酚 | ≤ | 0.002 | 0.002 | 0.005 | 0.01 | 0.1 |
8 | 石油类 | ≤ | 0.05 | 0.05 | 0.05 | 0.5 | 1.0 |
批准部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主编部门: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发布日期: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