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发起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西安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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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市政府安排,由我局牵头编制《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标中省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2030年力争实现碳达峰、以及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质量核心、远近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为原则,精准定位、科学谋划,将对未来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