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明办 陕西省教育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联 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2-2015年)的通知 陕环发〔2012〕4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根据环境保护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共同印发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精神,为全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促进我省环保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编制了《陕西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2-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把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陕西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2012—2015年)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以及《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精神,为全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加快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促进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支持,特制定本纲要。



序  言

“十一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作为统一思想、营造气氛、动员群众、形成共识的有力工具,在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环境宣传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环保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与生态文明”为宣传主题,引导和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我省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果。环境宣传教育的内容不断拓展,方法手段不断改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活力实力得到增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实现了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环境保护事业齐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和丰富经验。

宣传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环境宣传教育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是不断壮大环境保护工作群众基础的有效方法。新的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更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和普遍的价值认同,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新局面,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在“十二五”期间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综  述

1.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环保中心,立足培育生态文明社会风尚,突出宣传环境保护对于更加注重民生、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突出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工作部署,突出宣传推进污染减排的新举措和新成效,突出宣传我省实施渭河三年行动方案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工作进展,着力创新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善于统筹媒体和公众参与的力量,为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开创环保宣教工作新局面。

1.2基本原则

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始终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报道资源以及新闻发布平台,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着力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的牢固树立,为环境保护事业凝聚力量、营造氛围。

创新发展、打造品牌——针对环境宣传教育的不同对象推进观念创新,适应不同群众的精神需求、接受习惯,创新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更好调动公众的积极性。

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坚持正面舆论引导为主,努力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增强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把全社会各方面力量都凝聚到以环境保护促科学发展的战略部署上来。

健全机制、保障实施——建立健全领导重视、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能力水平,整合资源,抓好协调,形成统筹有力、协调顺畅的宣教工作格局。

1.3总体目标

着重加强舆论引导,持续增强环境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打造环境宣传教育品牌,建立环境宣传教育统一战线,提高公众参与能力,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环境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开辟传播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传播平台,推出一批环境宣传教育精品力作;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建成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环境宣传教育队伍,服务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行动任务

2.1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环境新闻传播影响力

2.1.1新闻宣传是环境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是服务环保工作的主战场。要紧紧围绕环保工作大局,加强对环保工作“新闻点”的研究,从以灌输为主向以引导为主转变。拓展环境新闻报道范围,挖掘环境新闻报道深度,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2.1.2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增强舆论主导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利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权威新闻发布平台,掌握新闻发布主动权。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以及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设置议题,说明真相,澄清事实,疏通民情,进一步增强宣传报道的敏锐性和时效性,为环保事业创造必要、稳定、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1.3进一步拓展新闻传播渠道。顺应当前传播方式广泛性、开放性、及时性、互动性的多样化特征,加大与中省市媒体的协调联系,充分发挥网络视听、博客、电子杂志、3G手机、数字电视、手机报刊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探索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配合机制,提高传播能力,拓展传播渠道,增强社会影响,推动形成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格局。

2.1.4进一步规范新闻采访管理。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建立接受新闻采访的规章制度,明确接受新闻采访的程序,密切结合环境管理工作主动组织新闻采访,向媒体和公众传播正确信息,积极树立正面典型,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对外形象。

2.2创新宣传方式,多角度构筑全民环境宣传体系

2.2.1在全民中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文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分层分类推进原则,推动宣传形式和风格的不断发展,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和地域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环保宣教活动,以生动具体、活泼多样、易于接受的艺术形式,使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2.2做强做大环保主题宣传、环保成就宣传和环保典型宣传。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为契机,创立全省范围的、可长期开展的、有较大影响力的环境宣传活动品牌。不断改善宣传内容及形式手段,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宣传教育,增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影响力。

2.2.3加大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农村“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环保知识下乡”、“环保文艺下乡”活动。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挂图、图书以及文艺表演等多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环保知识技能培训,把环境宣传教育同提高农民素质、科技兴农和农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2.3大力发展环境文化产业,打造环境文化精品

2.3.1积极扶持环境文化产业。积极整合环境新闻出版资源,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实力的环境文化企业。扶持建立环境文化的市场体系,做到环境文化产业结构好、布局好、效益好、可持续。

2.3.2面向社会推出一批优秀环保宣传品。联合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化部门,积极引导、推动环保宣传品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文化工作者的力量,鼓励推出一批反映环保成就、倡导生态文明,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质量、有影响的优秀剧目、优秀图书、优秀影视片、优秀音乐作品以及环保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4进一步加大环境教育培训力度

2.4.1加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环境教育,推动将环境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进程。在基础教育相关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内容,中小学校要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时间,因地制宜地开展与环境教育有关的专题讲座、研究性学习等活动。推进环境科学专业教育,加强对高职高专、普通高校大学非环境专业学生和师范院校师范类学生的环境教育。

2.4.2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培训。各级环保部门要将环境教育培训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年度计划,分级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展环境教育培训,以最大努力动员群众的积极响应,提升宣传活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尤其要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让环保理念渗透进他们的各项工作。

2.5规范引导环境公众参与

2.5.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引导、支持非政府组织从事有益于社会的环保活动,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的公益优势、知识优势和机制优势,鼓励其广泛参与环保宣传、信息提供、法律推动等各类活动。

2.5.2开展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项的推选。在全省范围积极推进中国环境大使、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青少年国际水奖、环境好新闻奖等奖项的开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2.6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系列工程

2.6.1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理论建设工程,探索环境宣传教育规律。通过加强调研,积极探索新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基本规律,深入研究环境宣传教育的地位作用、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格局和依靠力量等重要内容,构建起适应新时代特点、符合环境保护特色的宣传教育理论体系,为提高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2.6.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环境宣传教育发展。以创绿为基础,各地培育和建立一批全民环境教育示范基地,推广其在环境教育中好的经验,带动周边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保障措施

3.1建立规范的全民环境意识评估体系

3.1.1建立全民环境意识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全面调查和系统研究,初步建立全民环境意识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科学建立包括认识意识指标、关注意识指标、行为意识指标、道德意识指标等在内的综合指标,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对公众的环境意识进行评估。

3.1.2定期开展全民环境意识调查。确定专门机构,定期开展公众环境意识调查,了解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根据直接经验或其它渠道获得的对于环境保护的感受和印象,对环保现状的评价及环保参与程度,进而采取控制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环境教育,促使人们形成良好的环境意识。

3.1.3定期发布全民环境意识报告。以《陕西公众环保指数》的形式定期发布全民环境意识报告,全面系统地反映环境宣传的效果、公众环境意识水平以及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为决策提供参考。

3.2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

3.2.1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调研和科学规划,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框架设计上体现公平性和可行性,确定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工作步骤,全面评估全省各地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3.2.2全省范围分层次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分层次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考察各地市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效果,与创优争先相结合,以推动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

3.2.3定期发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报告。由专门机构定期发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报告,增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便于决策部门和公众了解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进度。

3.3建立有利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

3.3.1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研究部署、检查落实。

3.3.2继续加强全省地市县级环境宣教机构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按照“配精省级、配强市级、配齐县级”的原则,在“十一五”全省省级环境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市县基层宣教工作投入力度,为基层宣教工作提供阵地、创造条件。

3.3.3健全完善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在各地市建立完善的环境宣传行政网络,11个市(区)均应设立独立的宣教机构,充实人员编制,县级配专职或兼职的环境宣教人员。

3.3.4加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保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廉政教育,筑牢环保队伍廉洁自律防线;大力弘扬陕西环保精神,树立陕西环保人良好形象。

3.3.5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尽快形成各级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