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二〇一二年环保系统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环保分(县)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二〇一二年环保系统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结合市局中心工作和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客观反映局系统在法制建设上进程,大力增强系统内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和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市局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保障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力度宣传环保系统在制度规范和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以及系统各单位法制机构在围绕市局中心工作服务基层中取得的成绩。

三、宣传重点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陕西省《加强法制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和西安市《加强法制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的宣传,继续深入贯彻和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一是着重宣传《纲要》、《意见》的重要意义;二是积极宣传我局系统贯彻落实《纲要》、《意见》和省市规划的情况;三是及时宣传我局系统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二)加大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宣传,及时对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和企业及时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和其制定的意义,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在企业普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三)做好对依法行政责任制试点单位示范情况的宣传,做好本单位法制工作在创新理念、方法措施和工作动态的宣传。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法制工作的影响力。将法制宣传工作列入市局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年终考核内容。

(二)各单位全年举行法制宣传活动不少于1至2次。

(三)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依法行政宣传队伍平台,建立和完善宣传工作制度,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联络员要及时向市局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