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关问题解读

一、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标准。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建立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核发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天然气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否则,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办法。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分为首次申领、换发、补发三种情况。

201021以后,新车和外地转入我市的机动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后,机动车所有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注册登记点环保标志发放处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在用车未申领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201021日后,已到定期检验期限的,经检验合格后,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检验报告单》,填写《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登记表》,到检测场站环保标志发放处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到定期检验期限的,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填写《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登记表》,到检测场站环保标志发放处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在用车已申领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定期检验时,经检验合格后,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检验报告单》,填写《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登记表》,到检测场站环保标志发放处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已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在有效期内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机动车所有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登记表》,在原环保标志发放处注销损坏或遗失的标志信息,申请补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有效期至损坏或遗失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止。

三、特殊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办法

外地籍机动车委托本市定期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后,须持车辆所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定期检验《委托单》、《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检验报告单》,填写《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登记表》,到检测场站环保标志发放处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因故不能在本市定期检验的西安籍机动车,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所有者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登记表》,在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

1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2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3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4、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有效期为1年。

五、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

类别

称(全称)

备 注

新车标志发放点

市车辆管理所

长安区西沣路

市车管所东郊分所

新城区长乐东路82

市车管所西郊分所

三桥西部车城院内

市车管所北郊分所

北二环西段6号伊势威车城后院

郊县车辆管理所

三桥西部车城院内

郊县车管所临潼新车注册点

临潼区绿色工业园区内

在用车标志发放点

安达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三桥镇天台八路18

城西三环外

长城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石化大道

城北三环外

城东汽车检测站

灞桥区纺北路252

城东三环外

城南汽车检测站

等驾坡长鸣路

城西汽车检测站

雁塔区富裕路58

西部车城汽车检测站

三桥西部车城院内

城西三环外

新元汽车检测站

新城区长乐东路82

陕西省汽车检测站

丈八六路与锦业二路十字西北角

城南三环外

郭杜汽车检测站

长安区西沣路车管所后侧

城南三环外

东升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朱宏路中段30

外远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凤城二路23

临潼汽车检测站

临潼区绿色工业园区内

城东三环外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标志发放点

丈八东路7号(电视塔西300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