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扎实开展防火巡查 全面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通告》明确,冬春季森林防火期截至2024年5月31日。防火期内,各区县、开发区要及时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防火巡查,全面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严密防范,及时处置各类森林火情。

要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预警监测联动机制,加大林区野外用火防控、处罚力度,提高突发火情处置能力。全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落细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防火期内,各区县、开发区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实施封山控峪,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个人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在野外玩火弄火、私烧乱点、野外烧荒烧地边、焚烧农作物、焚烧垃圾、野外烧火做饭、吸烟、乱扔烟头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

《通告》还倡导文明祭祀,采用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常青树、清扫墓碑等文明时尚、绿色安全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