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核查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陕环生态函〔2021〕12号)工作部署,以及加快推进2017-2018年、2018-2019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整改销号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生态环境部反馈我市的涉及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问题和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6个问题核查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受理方式:

一、联系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11层11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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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8日


西安市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核查整改销号公示表

序号保护区名称问题来源整改完成情况
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2017-2018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反馈问题线索)1、 位于实验区的渭河滩区治理工程南岸(109°5′7.74″E,34°27′30.22″N),问题编码为61-S-001-QT-0182,位于高陵区渭河南岸,由高陵区水务局2017年建设。经整改,高陵区水务局在河堤路口设置限高栏,禁止车辆进入河道湿地,拆除健身器材、凉亭等设施,对原有硬化路面予以拆除、平整,并结合实际进行生态修复。
2、 位于实验区的渭河滩区治理工程南岸(109°0′15.0876″E,34°24′11.2428″N ),问题编码为61-S-001-QT-0183,位于高陵区渭河南岸(与问题1为同一工程,不同坐标点位),由高陵区水务局2017年建设。经整改,高陵区水务局在河堤路口设置限高栏,禁止车辆进入河道湿地,拆除健身器材,对原有硬化路面予以拆除、平整,并结合实际进行生态修复。
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20(2018-2019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反馈问题线索)1、 位于核心区、缓冲区的渭河滩区治理工程北岸(109°5' 2.06088"E,34°28' 10.76196"N),问题编码为YG-61-S-001-LY-0003-A,位于高陵区泾渭街办马南村渭河北岸(与“绿盾”2019中两个渭河滩区治理工程问题为同一工程,不同坐标,对面河岸),由高陵区水务局2017年建设。经整改,高陵区水务局在河堤路口设置限高栏,禁止车辆进入河道湿地,已拆除了河面上的人行栈道和浮桥,并结合实际进行生态恢复。
2、位于缓冲区的西安康特管柱技术有限公司(109°1' 11.57808"E,34°27' 32.59728"N),问题编码为YG-61-S-001-GK-0003-A,位于高陵区泾渭街办陈家滩村泾渭十路747号,2004年7月21日成立,现已停产多年,有围墙和少量厂房,缓冲区内部分建筑已拆除。
3、位于实验区的东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109°3' 9.97092"E,34°26' 17.91456"N ),问题编码为 YG-61-S-001-GK-0001-A,位于国际港务区班家村,原堆放的道沿石已清理,安装的太阳能发电板已拆除,计划种植白皮松、大叶女贞、国槐树共计43亩,现已种植40.5亩,共计栽植3000余棵树木,剩余2.5亩将种植白皮松。现场有绿化管护临建房5间,其中3间为工人养护休息宿舍,1间放置管护修剪工具,1间为伙房。
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21(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反馈问题线索)1、位于实验区的班家村苗圃(109°3' 10.06524"E,34°26' 16.09764"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GK-0001,位于国际港务区班家村东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区域内,已栽植女贞等树木。
2、位于缓冲区的陈家滩村闲置空地(109°1' 23.08908"E,34°27' 34.09056"N),问题编码为YG-61-S-001-GK-0003-A,位于高陵区陈家滩村,原人工设施已拆除。
3、位于缓冲区的马南村荒草地(109°6' 3.84192"E,34°28' 9.28524"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GK-0005,位于高陵区马南村,原为耕地,现为荒草地。
4、位于实验区的八家堡村荒草地(109°0' 9.63828"E,34°24' 6.47532"N),问题编码为YG-61-S-001-JM-0001,位于浐灞生态区八家堡村,原为居民点,现已拆除,植被已恢复。
5、根据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通过实地核查对比,该问题点位为城市公共绿地(109°0' 15.07284"E,34°23' 55.31748"N),问题编码为YG-61-S-001-JM-0013,位于浐灞生态区贾家滩村,不在保护区范围内。
6、位于实验区的南郑村苗圃(109°3' 45.09396"E,34°26' 33.1962"N),问题编码为YG-61-S-001-NT-0001,位于国际港务区新合街办南郑村,栽植银杏,植被已恢复。
7、位于实验区的苏家村麦地(109°4' 33.2"E,34°26' 52.42"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003,位于高陵区耿镇苏家村,现种植小麦。
8、位于实验区的船张村苗圃(109°3' 4.40208"E,34°28' 12.50616"N),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006,位于高陵区船张村,地势较低为深坑,现为苗圃,种植国槐等,植被已恢复。
9、位于实验区的兰家庄村苗圃(109°1' 23.01204"E,34°25' 49.24776"N),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010,位于国际港务区兰家庄村,现为苗圃,栽植女贞、国槐等,植被已恢复。
10、位于实验区的灞河河堤公共绿地(109°0' 14.82084"E,34°24' 32.5692"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012,位于高陵区船张村,陕西警官学院对面,河堤绿地中有市民休闲广场,绿地植被已恢复。
11、位于实验区的苏家村耕地(109°4' 30.66204"E,34°26' 43.9386"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016,位于高陵区耿镇苏家村,因2021年冬天平整荒地错过耕种时节,现为黄土地,现场核查时村民正在种植蔬菜。
12、位于实验区的船张村公园绿地( 109°3' 19.65384"E,34°27' 39.58884"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021,位于高陵区船张村,与2018年反馈点位编号61-S-001-QT-0021重合,原为荒草坑,已填平,现为公园绿地,栽植林木,植被已恢复。
13、位于实验区的苏家村荒草地(109°4' 37.9578"E,34°26' 44.94804"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162,位于高陵区耿镇苏家村,现场为荒草地。
14、位于实验区的王家滩村耕地(109°4' 53.36292"E,34°26' 53.79036"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164,位于高陵区耿镇王家滩村,现为耕地,种植小麦,板房为土地管护设施用房。
15、位于实验区的苏家村耕地(109°4' 37.047"E,34°26' 35.38608"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190,位于高陵区耿镇苏家村,因2021年冬天平整荒地时错过耕种时节,现为黄土地,现场核查时村民正在复耕,计划种植玉米。
16、位于实验区的苏家村荒草地(109°4' 26.36256"E,34°27' 1.85652"N),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202-A,位于高陵区耿镇苏家村,现为荒草地,紧挨苗圃地,种植小松树。
17、位于实验区的苏家村荒草地(109°4' 25.31352"E,34°27' 0.40068"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202-B,位于高陵区耿镇苏家村,现场为已平整的黄土地,覆盖绿网,计划种植玉米。
18、位于实验区的南郑村苗圃(109°3' 59.94864"E,34°26' 42.77472"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203,位于国际港务区新合街办南郑村,现栽植碧桃,紫叶李,银杏,石楠等,植被已恢复。
19、位于实验区的井王村荒地(109°2' 8.40588"E,34°27' 46.9782"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210,位于高陵区崇皇街办井王村,现为荒草地。
20、位于实验区的南郑村荒草地(109°3' 56.06496"E,34°26' 13.6158"N),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213,位于国际港务区新合街办南郑村,现为荒草地。
21、位于实验区的井王村荒草地(109°2' 18.10164"E,34°27 49.6944"N ),问题编码为YG-61-S-001-QT-0214,位于高陵区崇皇街办井王村,该处地势较低,坑里植被已恢复。
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21(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反馈问题线索1、位于实验区的尚村镇梁家村废弃砂坑(108°25' 19.5456"E,34°11' 46.78152"N),问题编码为YG-61-S-005-CS-0001,位于周至县尚村镇梁家村六组,在黑河入渭口湿地保护区小区范围内,问题类型为采砂场。该点位在保护区成立前原为盗采砂石点,自周至县禁止采砂石后,成为废弃砂坑,周至县尚村镇人民政府对此已制定了《梁家村湿地保护和植被保护方案》,对该区域湿地核查统计,进行整地、栽培等生态恢复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工作。
2、根据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通过实地核查对比,该问题点位为渭河生态区周至县堤路桩号36+500~39+085段滩区景观整治工程管理用房(108°25' 2.45028"E,34°12' 2.44188"N ),问题编码为YG-61-S-005-QT-0015-A,由周至县水务局建设,不在保护区范围内。
3、根据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通过实地核查对比,该问题点位为梁家村砂石堆放点(108°25' 0.90588"E,34°11' 59.0568"N ),问题编码为YG-61-S-005-QT-0015-B,位于周至县尚村镇梁家村7组土地,堆放砂石,周边空地覆盖绿网,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同时经督促,周至县尚村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平整和生态恢复并强化日常巡护。
4、根据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通过实地核查对比,该问题点位为老堡子村垃圾堆放处(108°24' 33.72"E,34°10' 58.152"N),问题编码为YG-61-S-005-QT-0016,位于周至县终南镇老堡子村,为农业用地,村民在该地堆放生活农业垃圾,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同时经督促,周至县终南镇人民政府已对其进行清理和生态恢复并强化日常巡护。
5、根据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通过实地核查对比,该问题点位为烟柳风荷生态庄园简易用房( 108°24' 3.3156"E,34°11' 59.67"N ),问题编码为YG-61-S-005-QT-0064,位于周至县富仁镇富仁村,不在保护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