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2021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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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振兴南路8号陕西大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陕西大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振兴南路8号陕西大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由于西安国维淀粉厂已有搬迁计划,故陕西大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拟建4台1t/h的燃气蒸汽发生器,来满足本厂区目前和计划生产生活蒸汽用量需要,生产过程蒸汽用于反应釜和热循环烘箱的加热及保温,生活用于采暖季办公区域供暖。项目总占地面积75m2,项目在厂区北侧现有8号辅助车间西侧改造,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6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75%。

1、废气:每台燃气蒸汽发生器配置1套超低氮燃烧器,共4套;燃烧后的废气共用1根高15m高的钢烟囱排放。

2、废水: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燃气蒸汽发生器排水和软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项目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