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4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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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安建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铝合金塑钢金属门窗加工项目 |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代王村 | 西安建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5.8亩,总建筑面积3000㎡,主要原料外购玻璃、塑钢、铝型材,主要设备切割锯、焊机、铣床、自动清洗涂胶机等,生产工艺将塑钢、铝型材切割铣型、焊接、与涂胶后的玻璃组装,年产塑钢玻璃门窗5万㎡,铝合金门窗2万㎡。 | 大气:项目运营期塑钢焊接熔融、涂胶过程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玻璃清洗水经设备自带沉淀水箱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安装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玻璃沉渣定期打捞后外售,塑钢及铝材、玻璃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收集后作为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2 | 西安市临潼区华航中空玻璃制品制造部门窗用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 西安市临潼区108国道斜口街道225号棉绒厂内 | 西安市临潼区华航中空玻璃制品制造部 | 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0.97亩,建筑面积646.67㎡,原料为外购玻璃原片、铝型材,设备为玻璃全自动封胶线、切割锯、丁基胶涂布机等,单片玻璃制品工艺切割、清洗、组装,中空玻璃制品工艺铝型材切割、干燥剂灌装、涂丁基胶、玻璃原片清洗、合片密封,建成后年产单片玻璃、中空玻璃制品8万㎡,用于铝合金门窗。 | 大气:项目运营期涂胶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玻璃清洗水经设备自带沉淀水箱沉淀后循环使用;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道棉绒厂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农户清掏肥田,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安装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边角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玻璃沉渣定期打捞外售,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收集后作为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