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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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1

关于秦北消防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消防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评批复〔2021〕7号

2021年1月26日

秦北消防有限公司临潼分公司

西安市临潼区雨金街办滩张十字南300m路东

2

关于精密模具制造及塑料零件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评批复〔2021〕8号

2021年1月26日

西安鼎泰塑胶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西安市临潼区代新工业园18号

3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临潼秦陵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评批复〔2021〕9号

2021年1月26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办胡王村


附件:

临环评批复〔2021〕7号.doc

临环评批复〔2021〕8号.doc

临环评批复〔2021〕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