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1年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高陵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101号西安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710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秦源天燃气有限公司

陕西秦源天然气油气合建站项目

西安市高陵区G310与泾惠十三路十字东南处

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秦源天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西安市高陵区G310与泾惠十三路十字东南处建设陕西秦源天然气油气合建站项目,项目占地4亩,总建筑面积709㎡。站内设置60m3LNG低温储蓄罐1座;LNG加气机2台;30m3油罐4个(柴油、汽油各2个),加油机4台;站房及棚罩等配套附属设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油品销售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很小,经三级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排放;加气废气经BOG装置回收后排放;进出加油站的车辆将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含有THC、CO、NO2等污染物,易于扩散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在密闭发电机房,废气经换气系统排放。

2、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储罐区、输油管道、危废箱、化粪池、隔油沉淀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加油区进行一般防渗,站房及其他生活区进行简单防渗,通过采取上述防渗防腐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高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振等措施;对进出站内机动车辆采取禁止鸣笛、平稳启动,设置缓冲带和减速带等措施,经过设备减振、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油泥、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油罐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洗,清洗产生的油泥由资质单位带走处置,不在站内存储,洗车废水油泥、含油棉纱、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箱,再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

2

西安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医用废弃输液瓶集中收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

西安市高陵区西韩路与灞耿路交汇处(陕西地矿局研究所院内)

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用废弃输液瓶集中收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艺采用SBR工艺,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后废水回用于生产。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经预测,NH3、H2S落地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浓度限值。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为环保工程,无废水产生,技改工程主要对现有的生产废水进行治理,现有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本次技改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操作间采用密闭隔声,水泵等设备均布置于泵房内,鼓风机安装减振垫,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外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做到合理处置。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


相关附件:

西安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用废弃输液瓶集中收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陕西秦源天然气油气合建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