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西安海伦堡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西安海伦堡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等资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你单位销售Ⅲ类射线装置项目已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号:202061011300000111。以及对你公司现场核查情况.经审查,认为你公司现已基本符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及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规定的许可证条件,我局同意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西安海伦堡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海伦国际36号楼2单元20102号商铺

(三)法定代表人:王悦

(四)证件号码:610102********3527

(五)联系人:韩可磊

(六)联系电话:13*******49

(七)邮编:710061

(八)许可项目:使用兽用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使用Ⅲ类兽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1台(TUTOM100S-32B型)。

三、许可证编号

陕环辐证﹝AD014﹞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4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省环保厅认可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务必遵守射线装置直接从生产企业进入使用单位的承诺,做好销售台账管理,每年1月31日前,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第12条要求以及你单位销售情况编写上年度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报送给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并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三)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及射线装置销售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变更。

(四)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时,应当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

六、我局将不定期对你单位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负责对你单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代章)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