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2020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4日-2019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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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风机制造生产线项目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梁庄村

西安市友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梁庄村,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804.03m2,总建筑面积10430m2,项目主要建设6 栋钢结构标准厂房、办公用房、厨房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风机500 台、风机配件340 套、沥青罐220 台、粉料罐170 台。项目总投资300 万元,环保投资25.3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4%。

    1、废气:切割烟尘经侧吸式橡皮板密封负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吸附漆雾颗粒后,废气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P2)排放;油烟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并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然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化粪池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3、噪声: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所有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经减振、隔声后达标排放;同时要求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废: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水性漆桶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设置带盖垃圾收集桶,集中堆置,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餐厨垃圾设置带盖垃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相关回收单位外运处置;废油脂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