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7124282

传真:029-87113683

邮箱:zhouzhihuanbao@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7104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益瑞医疗管理公司

西安乐宁医院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周普路5号

西安君润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西安劲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上一至七层大楼、平房及空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病房、办公用房、洗衣服、食堂、化验室、急救室、病案室、DR室、B超、脑电、心理咨询、挂号收费、保安室药房、诊室、卫生间等。建筑面积7000m2,设置住院床位150张,门诊量日接待量为20人,年营业365d,医护人员75人,三班制。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的主要成分有H2S和NH3等物质。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相关限值;NH3和H2S的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率按80% 计,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浓度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门诊、住院部、排放的医疗废水以及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洗衣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总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医疗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解酸化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位于院区西北侧)经过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中央空调室外机等机械噪声。风冷模块机机组脚底加高弹性橡胶减振垫;水泵外面加装消声箱,脚底加装弹簧减振器,风机基础减振、软性连接、房间隔声。本项目正常运营后的北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西厂界满足4a类区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固废HW01,必须采用专业容器、桶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并落实本报告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管理制度,确保对周围环境和人类不产生影响,并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经石灰石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院内不设暂存场所。对于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医院内不设暂存场所。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人回收。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