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2020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2019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4884309     传真:029-84884300

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苍游镇政府北侧)3号

西安山水环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鄠邑分公司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苍游镇政府北侧)3号,租赁现有厂房,厂房占地面积240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成后年产污水处理设备30套、脱硫脱硝设备15套、VOCs治理设备10套、除尘设备5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1、废气:刷漆工段有机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器进行处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金属屑、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活性炭过滤棉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