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0年3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高陵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710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市第八医院

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一期)

西安市高陵区210国道以西310国道以南交汇处西南角

    总建筑面积27606.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3F地上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2295.4m2;4栋3F的地上医护宿舍楼,建筑面积5296 m2;1栋地上1F应急中心医疗区,设置床位475张,建筑面积17738.7 m2,其余附属设施垃圾站、吸引站等,建筑面积2276m2;

    1、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环评要求在调节池、沉淀池、生化池等池体上方加盖板密闭外将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的自由扩散状态的恶臭收集起来,采用高能离子除臭净化装置进行除臭(净化效率约90%)、消毒处理后通过管道收集后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设置6个备用发电机房,发电机很少使用,运行时会产生CO、NOX等废气。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楼顶排气筒排放,朝向避开医疗区等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203.3m3/d,其中生活废水131.5m3/d ,医疗废水71.8m3/d 。由于本项目是紧急传染病疑似、确诊病人的集中收治点建设项目,市政污水管网还未敷设到位,因此项目医疗废水经过预消毒和专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排放限值后外运处理,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外运处理,待市政污水管网敷设完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风机设置基础减振等设施,境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处,其中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检验室医疗废物等医疗废物最终统一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置;污泥和栅渣设置污泥池,用于临时存储污泥和栅渣。贮泥池和栅渣内应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和栅渣加药消毒,污泥和栅渣采用叠螺式脱水后密闭封装在污泥暂存间暂存,作为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袋装化处理,项目设置临时存放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点,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食堂产生的废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收集站,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药品包装纸箱、纸盒等可分类回收,定期进行外售。

    首次公示于西安市第八医院网站进行公示,首次公示时间为 2020年2月4日;第二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于西安市第八医院网站进行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从2020年2月8日开始后 10 个工作日,西安市第八医院陕西省主流报纸媒体《三秦都市报》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日期分别为 2020年2 月19日、2月24日,在征求意见期间,西安市第八医院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相关附件:

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