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7124282

传真:029-871136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东)17号周至生态环境局(710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情况

1

年产四万米水泥檩条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镇赵代村九组

西安大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威海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镇赵代村九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0′45.78″、北纬34°5′10.70″。本项目总占地6667㎡(10亩),其中封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00㎡,封闭料仓建筑面积120㎡。本项目引进国内先进生产机器,设置一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建成后年产透水砖64200㎡,盲道砖3000㎡,路沿14729块,檩条40000m,过梁8000m。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2万元,占总投资的12.6%。

(1)大气环境:

废气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汽车运输扬尘、物料装卸作业扬尘、水泥仓粉尘、上料扬尘、搅拌粉尘。

本项目运输产生粉尘约为0.059t/a,保持厂内路面清洁是抑制运输扬尘的有效手段,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对厂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粉尘量可减少80%,道路扬尘产生量为0.012t/a。

本项目卸料粉尘产生量为0.0032t/a。石粉、沙子和石子场内卸料过程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卸料粉尘50%可通过重力自然沉降于车间内,为进一步控制卸料粉尘产生量,在原料堆存区顶部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在卸料时,在卸料时开启喷淋降尘设施,喷淋系统可保持料堆表面湿度,减少卸料粉尘的产生。项目喷淋降尘设施抑尘率按照70%计;则项目原料卸料时粉尘排放量为0.0005t/a。

本项目水泥筒仓粉尘产生量为0.23t/a。项目设置1个筒仓用于水泥储存,筒仓仓顶均设有仓顶除尘器1台,仓顶除尘器处理效率按照95%计,本项目水泥仓高8m,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筒仓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该部分粉尘50%通过重力自然沉降于车间内,排放量为0.0058t/a。

本项目上料粉尘产生量为0.125t/a。上料过程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上料粉尘50%可通过重力自然沉降于车间内,为进一步控制上料粉尘产生量,上料口处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喷淋装置抑尘率按70%计,则上料时粉尘排放量为0.019t/a。

本项目搅拌粉尘产生量为1.2t/a。本项目搅拌粉尘经搅拌机及面料机呼吸口处设置密闭管道,采用湿法作业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搅拌粉尘排放量为0.012t/a。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为36.72μg/m3,占标率为4.08%<10%;颗粒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总悬浮颗粒物(TSP)”的质量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搅拌用水进入产品;养护用水蒸发,养护车间地面硬化防止养护用水下渗。本项目设置沉淀池收集养护用水废水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交由周围农户外运施肥,不外排;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设备维护委托专业服务部门将少量油污危废由维护部门带走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